国企公司舆情应对工作实施细则
国企公司舆情应对工作实施细则
国企公司舆情应对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X委、XX委党委和集团公司、XX公司党委有关要求,加强XX分公司党总支(以下简称“党总支”)舆情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应急处置、舆论引导等工作,切实提高舆情应对与危机管控能力,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舆情应对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外部XX的深刻变化和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网络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建立健全舆情应对组织体系,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推进舆情应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切实维护舆情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党总支及所属各基层党支部开展舆情应对工作。
第二章组织体系
第四条党总支建立自上而下、层层负责、逐级传导的舆情应对组织体系。
(一)党总支负责公司舆情应对工作的宏观指导、督促考核和统筹协调。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群工作部为牵头责任部门。
(二)各党支部对本单位及部门舆情应对工作负主体责任,各党支部书记是本支部舆情应对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党支部在XX分公司党总支领导下,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具体开展本单位舆情的监测、排查、研判、评估和处置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机制
第五条建立日常舆情信息监测预警机制。
(一)主动监测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中涉及公司的舆情信息。各党支部负责本单位舆情监测工作。
(二)围绕重点敏感时间节点、重要文件政策出台、重大会议活动召开等,要对公司可能出现的重点舆情风险点进行预测评估,对确有必要的舆情风险点,要制定舆情应对工作预案,并及时向XX分公司报备。
(三)监测到涉及公司的舆情事件时,要第一时间向相关党支部了解舆情情况,并启动相应程序予以处理。舆情级别为重大突发舆情时,应在36小时内将舆情处理情况报党总支,党总支应于48小时内将舆情处理情况报XX公司党委。
(四)各党支部监测到涉及本单位、部门的舆情事件时,对本支部能够独立处理的舆情事件,要在30分钟内向党总支进行口头汇报。对本支部不能独立处理的舆情事件,要于1小时内形成舆情事件处理报告,报党总支协助处理。
第六条建立舆情报告和会商研判机制
(一)党总支要将舆情应对工作纳入意识形态工作中,在汇总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年初要对全年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每季度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年底按照XX公司党委有关要求进行报告。要按照有关要求,在每季度向XX公司党委上报意识形态安全和舆情风险研判情况报告,并及时通报XX分公司每季度意识形态安全和舆情工作情况。
(二)定期梳理排查舆情风险点,汇总排查结果,列出问题清单,明确工作方案,加强分析研判,为党总支决策提供依据。要每季度梳理排查公司舆情风险点,对情况复杂的重大舆情风险点,经党总支同意后,及时报XX公司党委,以便协调集团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前进行会商研判,提早准备,加强管控。
第七条建立舆情应急协同处置机制及处置方案。
(一)舆情等级认定标准。
1.一般舆情事件标准:
(1)线上发帖单条信息浏览量≥1000人次;
(2)回复量≥500人次;
(3)职工内部交流可控制在本支部内的。
2.较大舆情事件标准:
(1)线上发帖单条信息浏览量≥3000人次;
(2)回复量≥1000人次;
(3)有部分小众媒体或网络“大V”介入回复、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