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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社会保障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汇报材料

公文搜 2021-07-15 08:57:15 企业
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打响后,**县人社局立足部门职能,紧紧围绕就业支持、社保补贴等各项“硬性”优惠政策,统筹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按照“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推进”的
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打响后,**县人社局立足部门职能, 紧紧围绕就业支持、社保补贴等各项“硬性”优惠政策,统筹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按照“两 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推进”的原则,着力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速助力 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强化有组织输转促就业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稳就业、促输转”工作部署要求,把劳务输转作为当前 稳定就业的重要举措,在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根据节后集中求职、集中用工的 时间节点,全面掌握外出务工人员返岗就业需求,摸清农村劳动力底数和外出务工人员 求职意向;积极引导县内劳务中介机构和劳务经纪人收集企业招聘信息,利用互联网、 微信媒介开展线上招聘和劳务供需接洽、劳务用工对接、返岗包车组织等服务,采取点 对点包车输转措施,抽调人员做好出行前体温检测、消毒、乘车人员身份信息核验、健 康证明查看等工作,协调安排专人负责沿途疫情防范和服务保障等工作。截止目前,全 县输转城乡劳动力73997人,其中省内输转32882人、省外输转41115人,建档立卡贫困劳 动力输转28458人,所有输转人员已全部录入大就业信息子系统和“一库五名单”。在输转 完成后,按照有组织输转到天津和第三方地区就业的贫困劳动力给予一次性600元交通补 贴,对省内就近就业的贫困劳动力给予一次性300元交通补贴标准,为18乡镇申报的150 0名有组织输转到省外其他地区就业的贫困劳动力落实一次性600元交通补贴,共计90万 元;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对全县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有组织输转贫 困劳动力到企业实现稳定就业,且签订并实际履行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200元/人标 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标准,共为天水市**诚信职业介绍所、江苏旭雅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天水和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甘肃村村美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4家有组织输转205名建 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劳务中介机构落实职介补贴4.1万元。 (二)狠抓培训稳就业 在疫情防控期间,坚持培训工作不打烊,在做好“停课不停学,不出门学习,不见面培训 ”的同时,针对有创业需求的创业者,有扩容需求或资金周转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按照疫 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上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确定了师资力量雄厚、群众认可度高的9家 培训机构承担线上创业培训工作,采取“陇政钉”、“中国职业培训云平台”等线上平台开 展理论授课,共培训74人。3月20日起,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的态势,招标引进县 内外群众口碑好、师资力量强、办学水平高的17家培训机构承担线下培训,严格落实限 制班额人数、单人单桌、配发一次性口罩等防控措施,针对企业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 制,鼓励企业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免费为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截至目前,已 完成创业培训三期206人次,推荐贷款合作银行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2人220万元;对县内 九星电力,甘肃清雄保安实施岗位技能培训2期270人,拨付培训经费22.3万元。     (三)高位推动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 县人社局坚持“不来即享”原则,利用电话,微信、QQ等及时宣传疫情期间企业社会保险 单位缴费部分减免政策,即自2020年2月起免征我县中小微企业2020年2月至6月企业基本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自2020年2月至4月,减半征收我县大型 企业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可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 困难的企业(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可申请缓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 保险、工伤保险3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截止目前,经过企业申报,资料审核等环节,已为电力公司、 华盛农业、天河酒业等64家企业进行划型,并对46家企业3515人已进行减免社保费159. 7万元;启智学校,鸿友建筑、开元测绘队等14家企业正在进行申报当中。 (四)及时落实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 我局组织专人,对2019年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进行逐户逐项对比核查,按照对不裁员或 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最高可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 保险费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