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深刻吸取xx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市安办文〔2024〕158号)要求,坚决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切实提升全县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对现有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逐家逐栋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和区域,政府挂牌督办,彻底整治;明确和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集中区域的火灾防控能力。
二、整治范围
凡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服装、鞋帽、玩具、木制品、家具、塑料、食品加工、纺织、印染、印刷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均列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
三、整治重点
1.建筑使用性质。厂房库房是否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是否违规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特别是擅自将丁戊类厂房库房改为丙类及以上厂房库房;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是否违规合租转租形成“厂中厂、房中房、库中库”的情形。
2.消防安全管理。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火灾高危单位是否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企业职员是否按要求在入职前或每年、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是否掌握“会报警、会疏散、小火会用灭火器、大火会用消火栓”的“四会”技能,是否每半年开展一次全员疏散演练。
3.火灾危险源管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存在违规施工、违规动火的情况;不同火灾危险性的物品是否按要求分类储存;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锅炉房、涉氨设备和管道的设置、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4.建筑防火。建筑防火分区、防烟分区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被堵塞或占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是否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厂房、仓库内是否违规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员工宿舍、中间仓库;是否存在防火间距不足或被占用的情况;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建筑,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5.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火灾报警、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气体灭火、应急照明、疏散标志和消防广播等系统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灭火器、消防沙池、灭火毯等消防器材配件是否齐全。
四、职责分工
按照“*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分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