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赴山西、陕西学习考察情况报告
公文搜 2021-07-15 08:47:28 民宗
天津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赴山西、陕西学习考察情况报告民宗委围绕加强我市宗教教职人员教育管理和承办的“培养爱国爱教宗教界中青年人士”专题协商座谈会工作,3月26日至
天津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赴山西、陕西学习考察情况报告民宗委围绕加强我市宗教教职人员教育管理和承办的“培养爱国爱教宗教界中青年人士”专题协商座谈会工作,3月26日至4月1日期间,市政协副主席黎昌晋率民宗委部分委员赴山西省学习考察,民宗委赴陕西省学习考察,学习借鉴两省在宗教教职人员教育培养方面的经验做法。学习考察中受到了山西省、陕西省政协的热情接待。与山西省政协副主席谢红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考察了陕西法门寺佛学院、陕西基督教圣经学校、陕西天主教神学院、大皮院伊斯兰教培训部等宗教院校和陕西五星街天主教南堂、化觉巷清真大寺以及山西吕梁、大同的多处宗教活动场所,了解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及宗教院校教育培养情况等方面的先进经验。考察组成员认为,通过这次学习考察,我们开阔了眼界,拓展了思路,两地取得的成功经验,采取的有效方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一、经验与做法 (一)两地把宗教教职人员教育管理作为宗教工作重要政治基础来抓 1. 高度重视宗教教职人员教育培养。山西省提出用三年时间对全省认定备案的教职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陕西省政协专门召开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月度协商座谈会,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商以求同,协以成事。这些做法对培养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高素质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立宗教教职人员培训工作常态化运行机制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2. 注重宗教教职人员规范管理。山西省加强佛教道教教风建设,对佛教道教寺院管理、借佛敛财骗财、假僧游僧、教风戒律等问题开展综合治理。针对五台山现状,建立健全僧人管理长效机制和协调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僧户一致、公共服务原则,规范了五台山常住僧人户籍管理。陕西省以“教风”“规范”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以加强民主管理为突破口,在宗教活动场所实行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教务公开等;在宗教团体换届中,实行原班子成员述职测评、新班子候选人民主推荐、差额考察等,促进内部建设民主化,增强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同感,提升了宗教教职人员的向心力、凝聚力。以加强制度建设为着力点,始终把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作为推动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重要途径,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和《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指导各级宗教团体对各自章程进行修改完善,促进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依托宗教院校,培养储备新时代的爱国爱教宗教教职人员后备人才 山西、陕西两省把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教职人员队伍作为培养目标。一是合理设置思想政治课程,不断提高学员的政治素养,牢固树立教职人员的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坚定他们走爱国爱教道路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合理设置党的宗教政策法规课程,加强党的宗教政策的学习与研究,加强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贯彻,提高教职人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正确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使教职人员真正做到遵纪守法、爱国爱教。三是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通过培养,对于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教规教义中符合社会进步和时代要求的内容,阐释教理教义中爱国、和平、团结、宽容、中道、善行等思想,传递正能量,坚决反对宗教极端思想,坚守中道,远离极端,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创新人才培养方式途径,打造一支高素质宗教教职人员队伍 1. 制定实施宗教教职人员教育培养规划。山西省制定实施《全省佛教、道教、伊斯兰教教职人员三年培训规划方案》。从2016年开始,以思想政治教育、法制道德教育、宗教学识教育、管理能力教育为主要内容,采取分级、分教、分期方式开展培训,将重点培训和全面培训相结合、外出考察和座谈交流相结合,由省宗教局集中统一对省级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团体班子成员进行培训,指导省佛教协会、省道教协会、省伊斯兰教协会组织本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进行培训;指导各市宗教工作部门对已认定的佛教、道教、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升了宗教教职人员综合素养。 2. 举办佛教教职人员研修班。2017年,山西省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办佛教教职人员研修班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