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办教育发展情况通报
市民办教育发展情况通报
按照会议安排,现就我市民办教育发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3年底,全市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280所,其中民办幼儿园270所、民办中小学10所,占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19.25%。民办学校有在校学生57258人,占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11.8%。其中,民办幼儿园有在园幼儿37343人,占民办学校在校生总数的65.22%,占全市在园幼儿总数的39.45%;民办义务段学校有在校学生13900人,占民办学校在校生总数的24.28%,占全市义务段学生总数的4.48%;民办高中有在校学生5944人,占民办学校在校生总数的10.38%,占全市高中在校生总数的7.49%;民办中职学校1所,有首批在校学生71人。另外,全市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29所。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突出政治引领,全面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始终坚持把民办学校党建与其他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明晰党建措施,做到公办民办学校党建一体推进、全面加强。积极理顺民办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健全党组织工作保障机制,选好配强民办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和选派党建指导员,切实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党对民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坚持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知识教育各环节,构建突出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教育教学体系。落实党建“四个百分之百”到位要求,有效推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落实,全面完成办学方向和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办学章程工作。截止203年底,全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建立党组织95个,其中单独建立党支部16个,联合组建党支部79个(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民办幼儿园、培训机构转入就近学校、幼儿园党支部),共有党员430余名。同时,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完成党建进章程民办中小学校10所,党组织书记进入董(理)事会或管理层10所,将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
(二)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民办教育发展机制。将民办教育纳入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成立以市委副书记为第一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和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15个单位为成员的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我省相关会议精神,研究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2022年5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XX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严控增量,严管存量”,自2021年5月起未再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并按照“应转尽转、应压尽压”原则,“一校一策”明确压减路径,严控民办义务段招生计划,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生占比由2022年的6.16%下降至现在的4.48%,民办义务教育学生占比超15%的县区均降至10%以内,全面完成压减目标任务。
(三)加大支持力度,优化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环境。一是加大普惠性民办园创建力度。出台《关于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园所申报、县区评估、市级抽评的程序,鼓励和引导民办幼儿园每年开展普惠性创建活动。截止目前,我市有普惠性民办园210所、在园幼儿2.8万余人,分别占民办园总数的77.78%、在园幼儿的75.81%,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和公益普惠水平有效提升;积极开展省级示范园创建,我市现有民办省级示范园3所,占全市省级示范园总数的10%。二是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始终将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纳入全市总体计划,落实公民同招政策,2023年秋季共下达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2610人,并按照办学条件和规模核定义务段学校招生计划,保障了民办学校的招生权利。三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坚持公办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一盘棋”管理,民办学校教师在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培训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一视同仁、同步管理、同等对待。四是落实相关扶持举措。落实奖补政策,2023年落实用于民办幼儿园设施设备配置、维修奖补资金386万;落实资助政策,对困难家庭学生严格落实相关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