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县民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公文搜 2021-07-09 14:58:59 民政
沁源县民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2019年12月30日2019年,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市民政局工作要求,以牢固树
沁源县民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2019年12月30日2019年,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市民政局工作要求,以牢固树立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职责,推进沁源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工作总结(一)主要指标任务完成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联合行文晋民发〔2013〕6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解决好农村空巢、高龄老人的实际生活困难,结合我县实际,经考察2019年在我县范围内建立8所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分别为灵空山镇上兴居村、下兴居村、好村、王陶乡王头村、韩洪乡杭村、赤石桥乡庄儿上村、聪子峪乡小聪峪村、王陶乡鹤溪泉村。目前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建设补助金已下发。同时开展了对已建成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从制度完善情况、运行情况、服务效果、档案情况、各活动室运行情况等5个方面进行考核,按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5个标准发放运行资金。(二)改革创新试点工作 1、事务性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解决当前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薄弱的突出问题,真正做到“放管服”改革,依据上级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细则》(长民发〔2018〕62号)有关要求,我局逐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出台《沁源县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实施方案》,由第三方进行实际招聘事宜,为县民政局、乡镇民政服务中心增设社会救助协理员岗位26个。目前社会救助协理员已通过招聘培训上岗。 2、服务型工作 (1)发展“1+6”康养养老产业。为补齐养老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经多次调查研究,结合我县现有敬老院的基础设施、特困人员区域分布和绿色生态康养资源的实际,打造以养扶养全域旅游康养的“1+6”养老模式,即在郭道新建沁源县郭道康养养护院,加挂沁源县郭道中心敬老院,即在沁源县郭道镇郭道村选址,建设占地面积约为24亩的郭道康养养护中心院(加挂沁源县中心敬老院牌子),建成后可解决周边乡镇的社会养老和特困人员供养问题。建项目内容为:总建筑面积约为15000多平方米,设置床位数310个,总投资约6700万元。建设内容为:养老用房、附属管理用房、室外活动场地、健康服务中心、衣物晾晒场等。建成后实行县民政局直接管理体制,采取公建民营运行模式。 (2)扎实开展敬老院提质升级工程。以沁河镇、交口乡、王陶乡作为创新试点改造成区域性养老中心敬老院,完成入住不足10人的官滩乡敬老院和景凤乡敬老院的整合工作,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正在推进中。 (三)重点工作情况 1、聚焦兜底脱贫和低保整治,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1)城乡低保。2019年城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664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4606元。2019年9月修订完善低保实施细则,经请示县政府,制定出台了新的《沁源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实施细则》,对产业脱贫的精准扶贫对象给予9个月低保渐退;对建档立卡对象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进行重点排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对建档立卡对象中的重病重残对象(直接排除对象除外),可以单人单户纳入低保;对持二代残疾证一、二级重度残疾人、重病人员、子女未成年或正在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的单亲家庭、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中正在就读大学(大专)、高中(中专、职高、技校)的学生(含由初中、高中直接考入各类成人教育学校的学生)实行分类施保,在原有低保待遇的基础上,提高低保标准的10%保障金。增加后的保障金不得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顺利完成了2019年城乡低保大复核工作,当前,我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121户,5307人,发放低保金2182.49万元,其中精准扶贫对象751户1361人,占低保对象的25.6%。城镇低保对象379户,773人,发放低保金468.59万元。 (2)临时救助。经请示县政府,制定出台了新的《沁源县临时救助工作审批实施细则》形成市、县、乡三级救助网络,建立乡级临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