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物产中大集团定向增发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_转换
公文搜 2021-07-15 08:50:06 金融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物产中大集团定向增发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 湖州银行:你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及战略投资者入股事项请求市政府支持的请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物产中大集团定向增发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 湖州银行:你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及战略投资者入股事项请求市政府支持的请示》(湖银〔2019〕16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行按照市委八届第45次常委会和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决定的“以每股净资产值入股”要求,在以经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并按规范操作程序对新老股东权益作出约定的前提下,以3.73元/股的价格向物产中大集团定向增发101337267股,定向增发股份占增资扩股后你行总股本的10%,同时按持股比例物产中大集团拥有你行一个董事候选人提名权。特此批复。 湖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5月8日 抄送: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保监局。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