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理论文稿汇编(9篇)(202406)
把握服务消费数字化转型机遇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我国居民消费需求正从生存型向发展型、品质型升级,从商品消费为主向服务消费与商品消费并重转变。消费者的消费理念与行为呈现出与高质量发展更加匹配的特点,以个性化、体验型、享受型消费为代表的服务消费在居民消费中所占比重越来越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向服务消费领域迅速渗透,加速服务业线上线下融合,丰富服务消费场景,改善服务消费体验,为服务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促进服务消费提质升级,要将提升数字化水平作为重要着力点,顺应消费结构转型新趋势,深化服务消费数字化转型,提升供需匹配效率,进一步发挥服务消费对扩大消费的牵引带动作用。
服务消费是扩大消费的主力,蕴藏着巨大增长潜力。数据显示,2023年,服务零售额比上年增长20%,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增长14.4%,占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5.2%。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可以更加精准地把握和挖掘消费者需求,同时进一步完善服务形式、内容、场景,大幅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从而促进服务供给与服务消费需求有效匹配,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服务。
服务消费不同于实物消费,对“软环境”的要求更高。提升数字化水平能够不断优化“软环境”,进一步激发潜在服务消费需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一是有助于解决信任机制问题。运用数字化智能化平台,对信息质量、渠道质量、服务质量等多方面进行严格把控,能够以较低成本为消费者找到值得信任的服务提供者。特别是对于分散化、非标准化的服务消费类型,如家政服务等,运用数字化技术能够对服务者信息、服务过程进行把控,从而解决信息不透明问题,建立可信的消费环境。
二是有助于提高服务供需匹配效率。服务消费发展与数字经济发展趋势相交汇,催生了很多新场景新业态。在数字化技术出现以前,服务需要面对面完成,这使满足消费者服务的空间范围受到极大局限,新的服务模式和业态也难以快速获得市场,供需匹配效率较低。提升服务消费数字化水平,运用数字技术全面深入分析、动态跟踪服务消费态势,搭建线上服务渠道,拓展线上搜索、智能化预约、线下交付模式,实现线上线下消费全方位协同,可以显著增加区域内服务消费多样性,提高服务匹配效率。与此同时,通过创造新消费场景,使消费行为从品牌化向场景化转换,能够更好满足消费者便利化、品质化、个性化的服务消费需求。
三是有利于扩大服务范围、改善服务体验。服务消费具有“强体验性”,数字化增进了服务提供商与消费者的持续互动,拓展了服务消费的时间和空间,促进供需高效匹配,从而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价值。例如,文化旅游的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衍生了云演艺、云旅游等新体验形式,将“在场”与“在线”消费有机连接起来,实现了跨时空服务消费。又如,利用5G、全息投影等创新技术打造更具沉浸感、更加多元的文化展示内容,可以带给人们更加丰富的观看体验。
充分释放服务消费潜力,要聚焦供给端、需求端重点发力,打造更多数字消费新场景,完善数字消费基础设施,进一步优化服务消费环境,以数字化驱动服务消费提质升级。
一是鼓励发展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促进“互联网+流通”发展,提供个性化、便利化服务。数字平台企业要充分发挥数据、技术、流量等方面优势,运用新技术探索和打造数字消费新场景,在信用机制构建、交易规则完善等方面进行更多探索。二是积极推动服务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完善数字消费基础设施,重点推动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区便民数字消费设施,建设数字消费综合体验场所和新型数字消费服务平台。三是进一步优化服务消费环境。鼓励社会组织、平台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加强合作,鼓励消费者参与制定服务标准。关注消费者核心诉求,健全服务消费线上反馈机制,强化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持续优化网络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体验。
大力推进文化数字化
当今时代,数字技术作为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导力量,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技术赋能文化发展的强大效能已得到充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山东考察时强调:“要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大力推进文化数字化,让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经济发展增动能增效益、为旅游休闲增内涵增魅力、为城乡社会增正气增活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对推动文化数字化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
推动文化数字化建设,要利用数字技术重塑文化领域的工作体系、优化业务流程,推动文化建设体制机制创新,通过建设数字化平台、整合数字资源、优化数字技术服务等举措,打破业务壁垒,消弭数据鸿沟,构建一个能满足人民对美好数字文化生活向往的更加高效、便捷、包容的文化环境;借助数字技术将语言、文字、声音、图像等文化元素转化为具象、生动的数字形态,让文化产品和服务更加可观、可闻、可及、可感,通过对文化内容的深度数字化处理,为文化产品和服务注入新的生命力与传播力。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形成文化数字化建设的强大合力,使人民群众得到更为丰富和优质的精神文化滋养。
提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指出,“提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打造若干综合性数字文化展示平台,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数字文化服务能力是数字时代高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前提。首先,夯实文化数字化的软硬件基础。软件基础方面,要在统筹已有文化数字资源的基础上,加速推进中华文化数据库的构建,实现文化资源的全阶段、全地域、全形态、全内容的数字化整合。硬件基础方面,需依托有线电视网络、5G网络等,构建国家文化专网,实现海量文化数据信息的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业态流通和共享,提升算力,为中华文化数据库的数据处理和分析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其次,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转型。这是一个从传统的线下文化服务模式向数字化、智能化服务模式转变的过程。国家公共文化云平台建设是实现这一转型的重要抓手,目前接入国家文化云的各地方文化云已在数字文化馆、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可喜进展,但是在文化内容的丰富度和多样性供给方面还需加强,在满足人民群众使用公共文化服务的便捷性、互动性和个性化需求方面有待升级。最后,发展数字文化消费新场景。这需要结合人民群众的多样化数字文化消费需求,针对不同年龄、性别、兴趣等细化数字文化消费领域。在此基础上,开发更多元化的数字文化产品,如VR、AR技术支持的沉浸式文化体验或虚拟旅游、互动性的数字艺术和音乐平台等。同时,还可利用AI、大数据等技术,为人民群众的数字文化消费提供智能化推荐、个性化定制,促进数字文化消费的个性化发展。
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要尊重城乡不同的文化传统和精神需求。在乡村文化数字化建设方面,要做好有形的乡村文化和活态的乡土文化的“数字画像”和数字建档等数字转化工作,借助数字艺术、网络文学、短视频、动漫技术等创作展现乡风乡情的数字文化产品,同时打造集乡村文化能人和组织机构、县域融媒体平台、省级文化数据服务平台、国家文化专网于一体的立体化乡村数字文化传播体系,促进优秀传统乡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使我国历史悠久的农耕文明在新时代展现其魅力和风采,让乡村焕发文明新气象。就城市文化数字化建设而言,要致力于构筑数字化的文化高地,强化数字文化馆、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等综合性数字文化展示平台建设,提升文化惠民效能,注重文化产业的数字化创新,为市民奉上丰富多彩、品位高雅的文化盛宴。此外,城市应利用自身的技术和人才优势,为乡村文化数字化建设提供助力,消弭城乡数字鸿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