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经验对我市的启示与建议
先进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经验对我市的启示与建议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方面作出的一项重大制度性安排。自2013年国家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来,我国已分6批设立了21个自贸试验区。各自贸试验区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首创性、集成化、差别化的改革探索,在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推动区内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为更好推进我市自贸片区工作,市委财经办对先进地区自贸试验区建设经验进行梳理分析,提出了工作建议。
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发展现状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以下简称“洛阳自贸片区”)位于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规划面积26.66平方公里,涵盖面积1.37平方公里的洛阳综保区,是国内为数不多的自贸、自创、高新、综保、跨境电商综试区“五区叠加”区域之一。2017年4月1日挂牌以来,洛阳自贸片区围绕“国际智能制造合作示范区、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定位,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机器人、新材料等高端制造业以及研发设计、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国际文化旅游、文化创意贸易展示等现代服务业,五年来累计利用外资23.04亿美元、进出口额257.78亿元,累计入驻各类市场主体3.67万家,其中企业1.89万家。2021年,实际利用外资5.06亿美元,增长7.12%,占全市15.7%;进出口贸易额106亿元,增长24.7%,占全市45.6%;新增企业3222家,增长15.65%,占全市9.5%。国务院要求复制推广的6批278项试点经验、省总体方案明确的160项试点任务全部落实,累计形成创新成果181项,其中1项入选全国自贸试验区第四批“最佳实践案例”,3项入选《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报告(2021)》,1项入选《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
虽然洛阳自贸片区在改革开放创新发展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海、浙江、江苏等先进自贸试验区相比,还存在着明显短板:一是制度创新集中在“放管服”领域。虽然通过制度创新较好地促进了营商环境的改善,但对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发挥有限,在集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方面差距较大。二是“五区叠加”效应不明显。虽然普莱柯、清洛基地等部分区内企事业单位享受到了自创区与自贸区叠加的红利,但总的来看,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的“耦合裂变”不足。同时,综保区尚未封关运营、跨境电商综试区进展较慢,联动优势没有发挥。三是差异化发展有待增强。洛阳自贸片区产业特色不明显,区内制造业涵盖装备制造、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轴承、光电元器件、硅光伏、钨钼钛材料、生物制药等众多细分领域,领军优势产业不突出;文化产业领域发展缓慢。
二、先进地区自贸试验区发展经验
先进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率先在“风口”产业领域探索出一系列改革创新成果,将一些“不可能”变为“可能”,获得了巨大的改革红利。市委财经办通过梳理分析,上海自贸试验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改革、浙江自贸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制度、郑州自贸片区跨境电商多模式综合监管制度比较有代表性,值得我市认真学习借鉴。
(一)上海自贸试验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创新。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起源于欧美,是一种将药品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分离管理的制度模式。过去,我国药品注册与生产两大环节被“捆绑”在一起,仅允许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经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后生产该药品。如果药品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想要将科研成果落地,要么新办药品生产企业,取得药品批准文号,但累积投入巨大、运作周期漫长、资金链易断裂;要么把“青苗”卖给药品生产企业,获取低收益,只能看着科研成果在下游企业孵化,市场价值增加数十倍、上百倍。为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快速发展,上海自贸试验区2013年成立之初就聚焦药品研发企业需求,率先探索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改革,帮助生物医药创新企业将优势资源集中在研发环节,成功实现“弯道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