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公文搜 2021-10-29 14:40:58 经济
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 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资发财评规〔2021〕18号各省
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
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资发财评规〔202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近期,个别地方国有企业发生债券违约,引发金融市场波动和媒体关注。中央、国务
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要求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处置和防范应对工作。国务院金融稳
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求地方政府和地方国有企业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债务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并要求国务院国资委
督促指导地方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为此,国务院国资委结合中央企业债务风险
管控工作实践,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现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地方国有企业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 资 委
2021年2月28日
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
管 控 工 作 的 指 导 意 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工作要求,指导地方国资委进一步加强国有企
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企业重大债务风险,坚决守住不引发区域性、系统
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的重要性
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打好防范化解重
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地区经济平稳运行的客观需要;是落
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地方国资委要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的
重要性、紧迫性,督促指导地方国有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
意识,依法合规开展债务融资和风险处置,严格遵守资本市场规则和监管要求,按期做
好债务资金兑付,不得恶意逃废债,努力维护国有企业良好市场信誉和金融市场稳定。
二、完善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精准识别高风险企业
各地方国资委要加快建立健全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重点债务风
险指标监测台账,逐月跟踪分析,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各级企业债务风险的动态
监测,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应对。可参照中央企业债务风险量化评估体系,结合地
方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量化评估机制,综合债务水平、负债结构
、盈利能力、现金保障、资产质量和隐性债务等,对企业债务风险进行精准识别,将债
务风险突出的企业纳入重点管控范围,采取特别管控措施,督促企业“一企一策”制定债
务风险处置工作方案,确保稳妥化解债务风险。
三、分类管控资产负债率,保持合理债务水平
各地方国资委可参照中央企业资产负债率行业警戒线和管控线进行分类管控,对高负
债企业实施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约束,“一企一策”确定管控目标,指导企业通过控
投资、压负债、增积累、引战投、债转股等方式多措并举降杠杆减负债,推动高负债企
业资产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平。督促指导企业转变过度依赖举债投资做大规模的发展
理念,根据财务承受能力科学确定投资规模,从源头上防范债务风险。加强对企业隐性
债务的管控,严控资产出表、表外融资等行为,指导企业合理使用权益类融资工具,对
永续债券、永续保险、永续信托等权益类永续债和并表基金产品余额占净资产的比例进
行限制,严格对外担保管理,对有产权关系的企业按股比提供担保,原则上不对无产权
关系的企业提供担保,严控企业相互担保等捆绑式融资行为,防止债务风险交叉传导。
规范平台公司重大项目的投融资管理,严控缺乏交易实质的变相融资行为。
四、开展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重点防控债券违约
各地方国资委要把防范地方国有企业债券违约,作为债务风险管控的重中之重。探索
实施债券发行年度计划管理,严格审核纳入债务风险重点管控范围企业的发行方案,严
禁欺诈发行债券、虚假披露信息、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地方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