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纪律这条线看紧盯牢
惩前毖后不是目标,治病救人才是目的。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淡薄,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还停留在“不敢腐”的状态,远没有达到“不能腐、不想腐”的地步。这个关键时候,必须保持政治定力,发扬“啄木鸟“精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沿,牢牢守住纪律这条红线,以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
一是坚持依“纪”执纪监督问责。《党章》规定,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然而,一些地方还错误地认为,纪委的职责只是办案,缩小了纪委的职责范围。十八大后,我们紧跟中央和省纪委的要求,把“办案”改称为“纪律审查”,把“案件室”改称为“纪检监察室”,把“案件线索”规范为“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这不单是为改名称,而更是为了“转职能”,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任何时候都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用党纪党规来衡量党员干部行为。
二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党纪严于国法”。党内审查不是司法检控,一个是依“纪”、一个是依“法”,二者不能混淆,不能把法律的尺子当成纪律的尺子,只重视办能够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对于党员干部一般的违纪行为就放过。殊不知,所有的违法行为都是从“破纪”开始的。因此,必须用党章党规来审视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做到动辄则咎,用严的纪律告诫大家,必须守住纪律这条底线,不断强化党章党规意识。否则,党纪这条红线就缺少了应有的意义。
三是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惩是为了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