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原副校长:也谈做官、做事与做人
中央党校原副校长:也谈做官、做事与做人
2021-11-03
周文彰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原副校(院)长
在座的学员都是领导干部,老百姓把我们叫做“官”。所以,今天我想集中谈一个题目,就是做官、做事与做人的问题。做官、做事与做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想明白了、实践好了,我们才能可能是国家和人民所需要的官。我今天不是讲如何做官、如何做事、如何做人,而是讲做官、做事、做人三者之间的关系。
官是什么?这是我们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有人可能说,官是地位,做了官就意味着社会地位高了;有人可能说,官是权力,有官就有权,官小有小权,官大有大权,官是跟权力联系在一起的。但从本质上说,官是责任。
人类社会最初本来没有官,后来有许多共同的事务,需要专人去管理,于是慢慢地就有了官。一个人从一般社会成员变成官,就意味着多了一份责任,即不仅要管理好自己,还要管理好别人、管理好一个部门、管理好一个地区。官由小变大,实际上也就意味着我们责任的范围由小变大,份量由轻变重。
为了方便管理,人民赋予官一定的权力,做官也就是掌权和用权。不言而喻,权力是官用来履行责任的手段和工具;权力是以履行责任为前提的。在我们国家,权力是以为人民服务为前提的。
有一年,一个地方发大水,人们找不到镇长。镇长去哪儿了?去丈母娘家去了!因为洪水来了,丈母娘家被水淹了,丈母娘迫切需要他去照料、搬家。从女婿这个角度来讲,这位镇长是个好女婿。但是,后来这个镇长被称为“怕水干部”,被开除了党籍、开除了公职。为什么?就是因为在洪水面前他作为镇长却没有履行组织群众抗洪抢险的责任。
所以,官就是责任。当了官就等于承担了一份责任。这位怕水干部,“倒霉”就倒霉在他是个官,他没有去履行他应该履行的责任,被处理了。
既然做官,就一定要做事。做官的掌权和用权,就是为了做事:
一做自己的职务所要求的事。警官、法官、检察官、军官、地方官,各有不同的职务要求;地方官当中又有市县长、局长、股长等不同职务。我们做事,就是做自己的职务要求做的事。
二做上级领导分配我们做的事。除了职务要求之外,上级领导还经常给我们加任务,比如要我们对口扶贫,要我们突击抢险等等。做官也应该把领导交给我们的事做好。
三做群众希望我们做的事。群众希望我们发展经济、打黑除恶,希望我们解决看病难、走路难、吃水难等问题。这些事,我们都应该积极去做。
四做从职业道德出发应该做的事。比如,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勤政廉政、执政为民,这都是职业道德所要求我们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