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容错纠错工作办法(试行)
公文搜 2021-08-14 13:10:08 优秀公文
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容错纠错工作办法(试行)公文咩咩 微信号 gongwenmiemie功能介绍 一篇文章就是一块砖,搬得越多,成长得越快。2020-07-05 收录于话题老秘公文搜君:既要鼓励
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容错纠错工作办法(试行)公文咩咩 微信号 gongwenmiemie功能介绍 一篇文章就是一块砖,搬得越多,成长得越快。2020-07-05 收录于话题老秘公文搜君:既要鼓励担当作为,又要进行容错纠错,如此,方能最大化地激励调动干部队伍,在新时代新征程中“毫无保留”地投入和奉献。今天,老秘公文搜君推荐给大家的文章是,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容错纠错工作办法(试行)》,这是2020年6月17日中共北京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6月28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发布。此办法,一则我们可以学习他地在这方面的创造性经验,一则可以为我们起草类似文件提供参考。“”是以推荐。来源:北京日报。转发本文件资料主要用于同读友们学习交流成长,版权属于原机关。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容错纠错工作办法(试行)(2020年6月17日中共北京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6月28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发布)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调动和保护广大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容错纠错工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正确对待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创造创业、干事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容错纠错,是指对干部在工作中的失误错误,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依规依纪依法免予追究责任或者从轻、减轻追究责任,同时采取措施,监督、推动问题整改及时到位。第四条 容错纠错工作应当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第五条 开展容错纠错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事业为上。把党的事业、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旗帜鲜明为改革者鼓劲、为实干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二)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客观公正作出处理,推动实现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三)坚持依纪依法。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行为性质,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确保容错纠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四)坚持容纠并举。一体推进防错容错纠错,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有过必改、有错必纠,帮助干部总结教训,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有效挽回损失、消除影响。第六条 容错纠错工作由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实施。第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本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依法履行公职人员的容错纠错工作。其他依法履行公职人员的容错纠错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八条 对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错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等(以下统称责任追究机关)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容错处理:(一)在落实党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落实市委重要工作部署、推进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及其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中,开拓进取、主动履职,出现一定偏差或者失误的;(二)在推进本市重要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中,因政策界限不明确、先行先试、缺乏经验,出现失误或者未达到预期效果的;(三)在处置突发事件、执行急难险重任务中,积极作为、主动揽责涉险,出现一定失误错误或者引发矛盾的;(四)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攻坚克难、勇于破除障碍,因情况特殊复杂,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