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办公室2020年工作总结
公文搜 2021-07-09 14:38:30 教育
教育督导办公室2020年工作总结 在州委州人民政府、州教育体育局党组的领导下,在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指导下,按年初工作计划和临时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完成了2020年各项
教育督导办公室2020年工作总结 在州委州人民政府、州教育体育局党组的领导下,在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指导下,按年初工作计划和临时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完成了2020年各项教育督导工作。一、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州教体局成立疫情防控“6+1”工作组要求,督导办分别于3月18—20日、3月30—4月1日、4月22—24日对全州各类学校复学前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3轮专项督导,共抽查了31所学校。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时整改的同时,督导工作结束后都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通报。二、开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教育督导评估。按照规划,从2020起,用3年时间对全州5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一轮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工作。今年已完成梁河县囊宋乡、遮岛镇、平山乡,XX县平原镇、旧城镇、新城乡、油松岭乡、芒璋乡,XX县勐约乡,XX市勐卯镇、勐秀乡,芒市五岔路乡、西山乡、风平镇、勐焕街道办事处1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督导评估工作,其中平山乡、新城乡、芒璋乡、勐约乡、西山乡、风平镇7个乡镇被认定为先进乡镇,其余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被认定为合格。三、参与控辍保学督战工作。按照党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控辍保学督战工作,并按要求进行及时通报。四、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按国家、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相关要求,组织完成全州5个县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前期数据录入、监测工具保管、州市和县市间监测交叉视导员派遣、总结上报工作(其中,XX市由于突发疫情经报请国家监测中心同意9月28日退出监测工作)。五、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规划工作。按照国家、省安排部署,在征求县市规划意见上,制定《德宏州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规划》并上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办。《云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规划(2021-2030年)》明确德宏州5县市具体规划时间为:2027年芒市,2028年XX市、XX县,2029年XX县、梁河县。六、按年初工作计划,开展了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开展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七、开展普通高完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工作。县级复评和州级初勘的基础上,对申报省一级三等的芒市中学、XX县第一中学、XX县第一中学、梁河县第一中学进行州级评估,认定芒市中学、XX县第一中学、XX县第一中学省级一级三等高中并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备案。八、完成XX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州级复查工作和省级督导督导评估相关准备工作,10月底接受了省级评估。九、开展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情况监测工作,完成全州5个县市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相关指标监测工作,并将监测结果通报到各县市政府。十、召开了全州教育督导工作会议,完成了第六届州人民政府督学换届工作,聘任64名第六届督学。十一、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督导工作。根据国家、省的要求,对“义务教育教师平均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并将督导情况报州人民政府。同时,按照省《督办通知》要求,对举报平台举报事项开展督导核实并报州人民政府。十二、完成州教育体育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二、2021年工作要点(一)加强督导队伍建设,组织好州政府第六届督学业务培训工作,积极组织督导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省、州级培训。(二)根据省政府评估规划,指导XX县完成州、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工作。(三)继续开展好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四)继续开展好2021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五)完成国家对各县市义务教育学校质量监测工作。(六)对各县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监测,动态掌握均衡发展工作进展情况,并依据监测结果提出整改建议。(七)督促指导XX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其它县市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基础工作。(八)抓好有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专项督导工作(春秋两季开学检查)。(九)做好幼儿园、普通高完中达标晋级工作。(十)落实上级教育督导部门、州政府和教体局党组安排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