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上的发言
某县委书记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上的发言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作为基层领导干部,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作出的决策部署,指引各项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首先,我们要强化主体意识,主动接受党纪教育。党的纪律关系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党员理论教育特别是纪律教育,是自我革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党员队伍的根本前提。作为基层党员干部,日常工作千头万绪,理论学习一直是短板弱项。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开展党纪专题教育,不是为了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而是为了让基层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纪律,更好地谋事创业,在利益诱惑面前禁得住考验,在放松自我的时候唤醒自我约束意识,在道德滑坡的时候及时得到挽救。因此,我们要摆脱“局外人”思想,增强主动学习党纪知识、自觉接受党纪教育的意识,端正学习态度,从“要我学”变成“我要学”。特别是今年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只有端正学习态度,才能以学铸牢忠诚之魂、初心之魂,自觉地用党纪党规约束自身言行,把对党纪党规知识的学习变成“日学而不察”的行为,充分汲取“精神营养”。
其次,我们要强化政治意识,形成严守党纪的高度自觉。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最就是强,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新修订的《条例》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充实完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等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规矩,释放出的信号就是政治站位更高、法纪结合更深、党内要求更严。我们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以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成果。要坚决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明辨是非,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在《条例》中查找政治纪律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条例》,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自觉远离违纪违法行为,规范自身言行。要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把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感受《条例》的强大法力威力,始终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把握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的要求,把握促进执纪执法贯通的要求,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不断养成遵纪守法的高度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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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我们要强化责任意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第三次会议上强调,“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传承党的关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发共产党员崇高理想追究,把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看成是极大的耻辱”。我们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执着,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一是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时刻牢记党内职务就是政治责任,以第一责任为准则,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主动承担起领导和组织责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加强对基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敢于问责、曝光典型问题,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