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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公文搜 2021-07-09 14:05:38 检察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7日在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郑 红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7日在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郑 红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履行检察职责基本情况   2013年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和反腐倡廉的期待,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严格公正执法,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和亲和力。  ——坚持把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到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全年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22201人,提起公诉128776人。  ——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持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2347人,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726人,涉嫌犯罪的县处级干部170人,厅级干部3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7亿元。加大查办行贿犯罪力度,共查处行贿犯罪嫌疑人487人。加大追逃力度,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5人,追缴赃款810万元。  ——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依法监督纠正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866件、撤案2103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931件,追加逮捕2949人,追加起诉1557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7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72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8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904件。依法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205件,纠正脱管漏管罪犯515人。  ——坚持把依法办案与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矛盾纠纷有机结合起来,畅通群众申诉渠道,妥善处理群众涉法诉求。受理控告申诉20296件,重复信访量同比下降15%,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2013年着力抓好的重点工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保障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围绕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明显增强。一是着力服务保障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战略部署,制定实施13条服务保障措施,主动服务产业园区、新型城镇化、民生事业等建设,积极查办和预防重大建设项目中的职务犯罪。二是着力服务保障民生。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发生在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嫌疑人1994人。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线索204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39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批捕生产销售“地沟油”等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嫌疑人973人,起诉905人。三是着力服务保障我省生态文明建设。针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生态安全问题,组织开展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发生在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等领域职务犯罪嫌疑人626人。深入剖析发案原因,查找环境监管体制机制等方面的薄弱环节,积极提出整改和建章立制建议,促进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四是着力营造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批捕走私、金融诈骗、假冒注册商标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7562人,起诉8304人。制定实施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服务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促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积极参与创建平安广东,确保社会安定有序。严格落实省委创建平安广东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打击犯罪、化解矛盾、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等工作,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更加注重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突出打击涉黑、涉毒、涉枪、“两抢一盗”等犯罪,批捕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4123人,起诉14817人。对不构成犯罪以及主观恶性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等,依法决定不批捕21193人、不起诉5891人。二是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深化刑事和解、检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