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公文搜 2021-07-09 14:03:12 检察
防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是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四十周年,防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
防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是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四十周年,防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检察工作“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呈现新亮点。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防城港市首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等国家级、市级荣誉,年内5个案件获评全区检察机关精品、优秀、典型案件,4名同志获自治区、市级表彰,荣立二等功1人次,三等功1人次。回顾2018一、坚持以新思想引领新发展,旗帜鲜明讲政治(一)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坚持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等规定,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加大力度服务好脱贫攻坚战。主动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依法严厉打击扶贫领域违法犯罪,提起公诉2件3人。选派2名同志担任驻村工作队员,派出37名同志帮扶贫困户56户,投入资金4万余元帮助挂钩联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七一”前后、“扶贫日”、春节前组织帮扶干部到联系村开展扶贫慰问和法治宣传工作,年内又顺利帮助7户贫困户脱贫。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大局履行检察职责(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积极开展提升群众安全感活动,紧紧围绕边境和谐稳定发挥检察职能,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81件,其中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78件,经审查后批捕226件370人;受理各类审查起诉刑事案件303件471人,提起公诉278件397人。努力为防城区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执法程序,配强办案力量,落实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方针,积极主动与公安、法院等单位沟通协作,强化工作合力。批准逮捕涉嫌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涉恶犯罪案件7件18人,起诉36人。彰显了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的决心和力度,有力地打击和震慑黑恶势力犯罪。(三)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严格规范办案,认真落实附条件不起诉、社会调查等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形成检察环节全程、全面司法保护格局。年内,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57件81人,起诉51件75人。所办理的邓某某等人拐卖儿童案、钟某某猥亵儿童案获评广西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邓某某拐卖儿童案同时还荣获2018年广西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化解社会矛盾精品刑事案件;提出抗诉的王某案获2018年度广西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持续加强与法院、共青团和教育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检察长、3名副检察长、1名检察官助理分别被城区7所中小学聘任为法治副校长,已开展7场“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作为全市未检案件的集中管辖地,未检专业化办案场地的重要性日益凸显,2017年由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牵头建设的全市统一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案基地,目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四)立足职能开展矛盾化解工作。紧跟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涉检信访工作,升级建设一站式服务群众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畅通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诉求渠道。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件,为8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发放救助金3.32万元,有效改善被害人家庭困难状况,促进了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82件(次)。检察长接待日接待来访群众17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以案释法进乡村、进社区活动6次。年内没有发生涉检进邕进京访事件。三、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一)着力深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检察监督。强化对应当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而立案等问题的监督,立案监督案件13件13人。强化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的监督,依法维护犯罪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