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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公文搜 2021-07-09 14:03:11 检察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2018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市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2018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委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紧紧围绕全市追赶超越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着力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服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2条措施,依法严惩危害经济安全犯罪,共批捕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8件161人,起诉107件243人。依法打击危害营商环境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批捕欺行霸市、强揽工程、以非法手段插手民间纠纷等犯罪161人,起诉163人。深入学习贯彻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批捕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27人,起诉60人。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批捕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42人,起诉34人。 着力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制定出台《渭南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工作方案》,主动服务大局。严厉惩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危害金融安全犯罪,共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42件59人,起诉47件135人。严惩扶贫、涉农领域犯罪,共批捕涉农惠农、脱贫攻坚领域相关犯罪50件85人,起诉68件138人。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市检察院对口帮扶的富平县解放村实现了脱贫目标。积极融入和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批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13件18人,起诉27件40人。 着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依法惩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犯罪,共批捕发生在农村的涉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530件781人,起诉596件935人。突出惩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虐待幼儿犯罪以及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实施的犯罪,共批捕168件260人,起诉223件336人。积极参与创新乡村治理,结合办案开展法治宣传13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2万余人。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投入平安渭南建设 依法严厉打击影响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反邪教斗争,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依法惩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暴力犯罪,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237件1926人,起诉1904件2933人。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犯罪,把办案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坚决防范风险。积极开展反腐败斗争,依法审查起诉了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西安市委原常委赵红专,中陕核工业集团公司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建勋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50万元。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突出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聚焦农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等重点地区和物流、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铲除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40件161人,起诉36件213人,挂牌督办重大案件8件。与市监察委、中级法院、公安局建立了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管理、职务违法违纪线索发现移送和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打击合力。2018年11月20日,全国扫黑办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国庆深入市检察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调研指导。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捕24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依法不起诉43人。全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妥善办理群众来访和远程视频接访2017件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7件,发放各类救助金36.9万元。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110件,均依法予以办理。深化法律文书说理、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提升全民法治素养。结合司法办案,提出加强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