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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

颍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管理员 2023-03-18 10:23:17 检察
颍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2022年工作回顾2022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以构建“府检联动”机制为契机,以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紧紧

 

颍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以构建“府检联动”机制为契机,以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力求实效、力争上游,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2541件,同比上升11.69%。其中,审查逮捕案件423件595人,审查提起公诉943件1247人,刑事、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01件,公益诉讼案件88件,15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县级以上表彰。

一、强化服务大局,着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278件379人,提起公诉722件986人。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起公诉涉黑案件1件36人、涉恶案件2件7人,成功办理省扫黑办、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全省首例“网黑”案件。严惩妨害传染病防治犯罪,提起公诉2件3人,有力维护疫情防控秩序。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批准逮捕6件6人、提起公诉5件6人,有效震慑信访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黄赌毒”犯罪,批准逮捕30人、提起公诉76人,切实净化社会风气。坚决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提起公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19人、“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95人,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强化监检协作,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提起公诉职务犯罪案件8件12人,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优化营商工作。认真落实我院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3条措施,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检察服务。从严打击制假售假、非法经营、强迫交易、串通投标、合同诈骗等犯罪,批准逮捕4件6人,提起公诉10件16人,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的司法理念,对民营企业人员涉嫌犯罪案件不批准逮捕5人,不起诉5人,建议办案单位变更羁押性强制措施1人,建议法院从轻处理6人,让民营企业“活得更好”。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牵头与县工商联等十一家单位联合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机制,推动2家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整改,1家企业获得“破茧重生”。开展涉民营企业“挂案”清理和涉税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3件,为3家涉案企业卸掉“包袱”。会同县司法局开通“绿色通道”,对27人次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经营活动实行快捷审批,使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因公外出”不再难。

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制定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细化16条具体措施,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厉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刑事犯罪,有序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件2人,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批准逮捕强奸、拐卖等危害农村留守妇女、儿童人身安全犯罪33件39人、提起公诉41件47人,依法保护农村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运用支持起诉手段,敦促张某某追索赡养费案被告主动履行赡养义务,双方和解撤诉,“反目”父子重续亲情,使“老有所养”得到落实、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得到弘扬。严肃惩治基层“微腐败”,批准逮捕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受贿、职务侵占犯罪3件5人,提起公诉5件9人,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全力保护生态环境。批准逮捕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污染环境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3件26人,提起公诉14件60人,报送市检察院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督促行为人复耕复垦土地79.6亩,退赔生态环境修复费用3200余万元,向法院主张被告人承担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或者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39万元,有力遏制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一个部门荣获“全国2021年度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称号,一名干警荣获该专项行动全省先进个人称号。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推中央、省、市环保督察、暗访反馈问题和媒体曝光问题整改,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3件,督促20余家污染企业进行环保整改,督促4个政府部门和13个乡镇履行污染治理责任,对履行整改责任不到位、污染治理不彻底的一个政府职能部门和一个乡镇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坚决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二、强化司法为民,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用心化解矛盾纠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为目标,对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积极运用刑事政策,耐心进行释法说理,促使81名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调解,支付赔偿款1100余万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扎实推进“温暖控申”亮面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建立“党建+信访”工作机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阅批重要来信制度,切实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首次信访领导包案、重点信访专班办理等制度机制,以“将心比心”的态度、“马上就办”的速度、“办就办好”的力度,切实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成功化解了一批涉检信访案件。严格落实包保稳控责任,努力将涉检信访吸附在检察环节、稳定在当地,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用情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召开专题党组会,部署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伤害、强奸、猥亵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50人,提起公诉63人,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38人,附条件不起诉33人,相对不起诉15人,最大限度挽救“失足少年”。坚持宽容不纵容,把依法惩治作为特殊形式的教育保护,对未成年人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性侵害及砸车盗窃等严重犯罪提起公诉23件25人。制发督促监护令89份、家庭教育指导令6份,督促未成年人父母“依法带娃”。对汤某某等7人给予11万元司法救助,确保经济困难未成年被害人“生活有保障”。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48次,录制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传微视频10个,16名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宣讲22场次,推动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成立首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学习技能、提升本领。提出检察建议7件,督促主管部门对文身经营单位违法向未成年提供文身服务、KTV、酒吧等娱乐场所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加强监管,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环境。

用力守护群众美好生活。扎实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36件55人,提起公诉72件137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高发多发态势。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前介入养老诈骗案件8件,批准逮捕1件1人,提起公诉1件1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要求,依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提起公诉14件15人,追缴违法所得20余万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3件,要求法院判令赔礼道歉并支付赔偿金41万元。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督促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件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批准逮捕非法经营、假冒注册商标等案件2件2人、提起公诉7件9人,提出检察建议督促主管单位加强处方药监管,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针对水体污染问题提出检察建议8件,有效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3件25人,支付救助资金40.6万元,帮助因案件导致生活困难群众渡过难关。

用责参与社会治理。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213人,对情节轻微及自愿达成刑事和解调解的犯罪嫌疑人依法相对不起诉264人,对24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羁押措施,最大限度释放司法善意、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内生稳定。积极延伸办案职能,注重案源治理,促进标本兼治。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区矫正对象风险防范化解不到位、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客户银行卡资金、安全生产领域事故易发高发以及校园欺凌等问题,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份,督促相关单位堵漏建制、加强监管,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践行“四事四权”工作法,在江口镇周圩村建立“检察官服务站”,扎实开展“政法干警进网格”活动,59名干警进“网”入“格”,利用专业优势,助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检察听证14场次,组织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3场次,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等法律和防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知识,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