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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管理员 2023-03-18 10:23:17 检察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 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2022 年主要工作2022 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县实现“拥江融入、 产城融合”对标赶超攻坚之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 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 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深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 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 年主要工作

2022 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县实现“拥江融入、 产城融合”对标赶超攻坚之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 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 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奋力担当 “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大使命,在“敢于监督、善 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中突出数字赋能、创新驱动、系统 治理,在统筹“服务永嘉高质量发展”与“推进检察高质量发展” 中奋斗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努力为永嘉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 1854 件,员额检察官人均办案量 近 80 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事)例 3 件,创历史新高,法律监 督、数字办案等工作获领导批示 12 次,荣获全省数字检察示范院、 省优秀公诉人等省市级以上荣誉表彰 29 项。

一、主动融入大局,服务保障永嘉高质量发展

聚焦更高水平平安永嘉建设。共受理审查逮捕 365 件 471 人、 审查起诉 1333 件 1934 人,批准逮捕 262 件 327 人,不捕率 31.7%, 提起公诉 856 件 1182 人,不诉率 35.1%,为党的二十大召开、除 险保安、疫情防控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起诉涉黑恶犯罪 4 件 6 人,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犯罪 239 件 320 人,办理的陈 某非法买卖枪支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依法办理裸聊敲诈勒索 恶势力犯罪集团案、“4.7”特大养老诈骗专案、“709”跨境赌 博案、行业内部人员泄露个人信息案等,形成有力震慑。加强与 纪委监委协作配合,受理滥用职权、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 7 件 14 人,起诉 3 件 5 人,自行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 2 件 2 人,助力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聚焦法助共富县域样板建设。落实最高检《关于支持和服务 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持续加大经 济金融、互联网络等领域犯罪打击力度,强化追赃挽损,共挽回 经济损失近 500 万元。加大司法救助、民事支持起诉、根治欠薪 等工作力度,共发放司法救助金 47.37 万、追索赡养费或抚养费80 余万、追回拖欠工资 160 余万,有力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持续加大涉农检察工作力度,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和高质量乡村 振兴建设,针对松材线虫病导致楠溪江沿岸松树大面积枯死问题, 向属地乡镇(街道)发出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并落实整改,该工 作被全省宣传推广。

聚焦服务保障一流营商环境。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 念,坚持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相统一,推进涉企“挂案”动态清 零,依法办结涉企案件 41 件,作出不起诉决定 62 人,普法宣传、 法律咨询等入企服务 36 人次,努力维护民营企业合法财产权益、 创新权益和自主经营权,办理的一起涉经营犯罪高科技人才案, 依法对当事人变更羁押措施为取保候审,促使其自愿认罪认罚并 积极补缴税款 177 万余元,将其研发 4 项新型专利技术、应用项 目产值达 4 亿元的突出表现,认定为立功情节,经公开听证后, 作出不起诉决定。持续加强与县工商联协作,双方共建的沟通联 系机制入选全国工商联、最高检 100 对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 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建设,完善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细则,探索 小微企业简易合规永嘉模式,对 2 家涉案企业启动刑事合规程序。

聚焦服务保障民生福祉。依法严惩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 罪,共提起刑事诉讼 13 件 14 人,公益诉讼起诉 8 件 9 人,判决 被告人赔付生态损害赔偿金 47 万余元,增殖放流鱼苗 15 万尾。严厉打击食药领域犯罪,强化食药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针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情况开展调查,督促有关单位加大对校园 周边环境的治理力度。针对药店销售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或说明书 不符合要求的 36 种不合格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向有关行 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履行监管职责,保护人民群众用药安 全。加强疫情防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小 单元大排查”、高速卡口执勤等疫情防控志愿服务 2000 余人次。

二、依法能动履职,全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纵深推进法律监督主业。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 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县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系列意 见精神为指引,系统性重塑四大检察监督工作格局,首次召开县 委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会议、府检联席会议、法检联席会议 等,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融合发展。共立案监督 15 件 31 人,监督人数同比上升 19.2%,办理公益诉讼重大、特大 案件 18 件,特大案件占比上升 11.1%,提起全市首个行政公益诉 讼案件,率全市之先建立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公检法联合成立 全省首个家庭教育指导联络站,获评市级以上精品(优秀)案例 15 件,集中展现了永嘉检察法律监督新作为。

务实创新突出检察特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一体推动轻罪综合治 理,在全市率先探索实践相对不起诉案件恢复性司法工作举措, 共相对不起诉 643 人,挽回国家税款损失 989 万余元、被害人损失 250 余万元,及时妥善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坚持运用法治思 维和法治方式,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12 份,引领社会法治意 识。压实信访工作责任,集中攻坚化解最高检、省信访局交办疑 难信访积案 5 件,化解量全市领先;建立首次申诉领导包案制度, 实现首次申诉案件领导包案全覆盖,初信初访化解率得到显著提 高。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积极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 制报告、教职员工准入前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等制度的落实, 助力全县教职工入职查询超 1.5 万人次。不断深化“浙里花开·嘉 木未检”品牌建设,形成《未检嘉音》栏目、《嘉木·观察》短 视频两个普法宣传子品牌,落实检察长、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 制度,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全面放大数字检察效能。牢牢把握“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 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要求,积极构建以院领导领办、 数字办案中心调度、6 大办案单元攻坚的工作格局,率全市之先 研究制定《数字办案专项考评办法》,通过集成作战推进省市院 专项行动,共监督成案 34 项 200 件,出台相关机制 20 项,获评 全省首届数字检察示范院荣誉称号。办理的行政非诉执行终结本 次执行程序监督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并在全国推广,以此为 基础构建并完善的数字办案模型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 督模型大赛三等奖。办理的“涉住房公积金终本执行类案监督” 纳入省院办案指引,迭代升级“听证一件事”改革场景应用,列入全省重大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 S2”,并纳入数字法治系 统“一本账 S3”,被市检察院评为年度改革创新成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向县人大常 委会专题报告涉未司法保护工作,全力配合法律监督工作调研, 认真贯彻审议意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两代表一委员”联 络工作的意见》,深化片区检察官与人大代表联络站联动,走访 联系人大代表 200 余人次,每季度向代表委员寄送《永嘉检察》 刊物,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人员参与检察听证、检 察开放日等活动 27 次,着力提升法律监督履职质效。加强检察宣 传,坚持以公开促公正,通过“两微一端”、报刊等媒体传播检 察正能量,新闻宣传稿件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 37 篇次。同时,强 化高质量发展制度保障,系统梳理完善业务类、综合类 31 项制度, 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坚守“办案质量是检察工 作生命线”,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构建激励与约束并重的 检察业务绩效考评体系,形成亮晒比拼良好态势。

三、坚持严管厚爱,聚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 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院党组向县委和上级院 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13 项,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年 度法律监督工作。深化检察环节意识形态教育,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履 职办案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