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磐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力服务中心大局,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全心践行司法为民,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省人民检察院和市委主要领导3次批示肯定,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检察队伍建设等5项工作获省委政法委、省人民检察院交流推广。
一、坚持忠诚履职担当,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将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找准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着力点,靠前服务保障“四个新磐安”建设。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有序部署除险保安百日攻坚,扎实开展意识形态安全等八个专项行动,合力推动平安磐安建设。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共依法批准逮捕、提起公诉198件333人,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严重暴力犯罪,依法从严办理扰乱社会秩序、侵害人身财产安全犯罪163人。紧盯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等33项数字监督,监督成案46件。坚决打击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养老诈骗,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4人、“两卡”类犯罪85人。
全力服务保障重大部署。聚焦打造共同富裕山区样板县,有序推进服务保障共同富裕十大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农业面污染源监督、传统村落、古道古桥和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等工作,助力打造宜居宜业乡村图景。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重要指示要求,全员投入全县疫情防控重点岗位,发动干警开展志愿和暖心服务800余人次。积极助推省域现代化先行,主动融入县域治理,完善“检察官结对服务联系乡镇(街道)”机制,助力基层善治善为。
全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挂牌运行涉企案件治理检察办公室,精准助力清廉民企建设,召开服务保障中药产业发展检察开放日,深入中药产业对接司法需求。依法加大对市场主体的平等司法保护,积极开展涉民企“挂案”专项清理行动,实现全县无涉企挂案,助力企业家轻装上阵、安心经营。扎实开展企业合规工作,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强化合规经营意识;送法入企引导树立合规理念,宣讲覆盖1000余名法人代表和企业管理层,充分释放司法善意。
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坚决贯彻“生态富县、生态富民”发展战略,完善多元化生态检察模式,“四检合一”全方位推动生态保护,督促修复被毁林地10余亩,持续推进劳务代偿、追缴生态损害赔偿金,实现犯罪惩罚、生态修复、法治教育的良好效果。聚焦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联合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增殖放流、公益放飞等活动,科学放流5万余尾鱼苗,完善5000余株古树名木保护标识,“古树名木群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人民检察院、省林业局作为示范引领案件挂牌督办。
二、坚持践行人民至上,司法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以能动履职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
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依法履行刑事打击职能,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11人;办理涉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7件,追缴惩罚性赔偿金7.9万元,督促整改无证经营等问题,获评全省食品安全典型案例一起,守护群众“盘中餐”。坚决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监督行动,推动市政基础设施和55座桥梁、5个隧道修缮养护,保障脚下“安全路”。密切关注网络犯罪黑灰产业链、会员卡限期消费等财产权益保障问题,通过打击犯罪、支持起诉等方式追赃挽损,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一起,看紧百姓“钱袋子”。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不起诉60人,建立完善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等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积极开展信访积案专项清理、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系列行动,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推动群众信访实质性办理,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三个月内办理答复率均达100%。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组织检察听证38场,教育引导当事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数字帮扶弱势群体。锚定“不让一名案件当事人在共同富裕道路上因案致贫返贫”目标,发挥司法救助托底保障作用,依托党委政法委构建“1 4 8 N”多元救助体系,迭代建设司法救助“一件事”场景应用,司法救助15人、发放救助金21万元,办理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等案件4件,相关做法在全国检察业务会议上作经验交流。该场景应用纳入省级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系统架构图2.0版,获评全市数字法治好应用。
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坚持惩戒和教育相结合,严厉打击性侵、拐卖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起诉7人,注重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2人。加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源头治理,将民政工作人员纳入入职查询和强制报告制度适用范围,专项调研分析报告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积极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牵头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联合七部门共建“家检法”家庭教育机制,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深入学校开展普法教育宣传,受众师生家长达1万余人次;制发《督促监护令》,引导家长履行责任、优化家庭教育。
三、坚持精耕主责主业,强化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理念,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着力提升监督质效。
刑事诉讼监督持续发力。强化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工作,依法监督立案、监督撤案、追诉、提起抗诉8人,提出检察建议5份。更新监督理念,设立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促进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效能提升,实现疑难复杂案件全部提前介入,诉前羁押率降至11.71%。稳中求进抓实办案质效,各项业务办案指标平稳运行,“案-件比”等多项指标位居全市前列。持续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实现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依法履行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政治责任,注重加强监检配合制约。
民事检察监督精准有效。坚持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综合运用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突出监督纠错与维护裁判权威相统一,办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2件。坚持法律监督与机制建设相协调,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助力法院破解“执行难”,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8件。针对被执行人车辆查封后未能实际扣押、处置问题,构建数字模型筛查有效线索,制发检察建议21份,会签意见构建协作机制促进常治长效。
行政检察监督积极作为。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作用,既监督公正司法,又促进依法行政,助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督行政机关不依法向公安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着力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发出督促依法行政检察建议3份。积极开展重点领域行政非诉监督专项工作,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解决行政诉讼程序性突出问题。针对原裁判正确的案件,同步做好释法说理,维护政府公信力和裁判权威。
公益诉讼检察稳中有进。认真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着力解决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39件。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0份。监督保护国有财产,守护人民群众家底,针对部分服刑人员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死亡人员继续领取养老金等异常情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及时终止发放待遇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