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研究室党支部2022年度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计划
市检察院研究室党支部2022年度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计划
根据我院《关于推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带动学习型检察院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研究室工作实际,现就本支部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部门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具体计划:
一、指导思想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科学理论武装,坚持以“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加以推进,不断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成效。要深化巩固运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经验成果,坚持“在工作中带动学习,在学习中推动工作”的总体思路,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学用相长,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学习工作两促进,力求在实践中深化学习,在学习中增强本领。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营造“尚法明德、励业传承、院荣我荣、风清气顺”的良好院风,培育“忠诚博学、严谨务实、廉洁公正、履职尽责”的职业精神,确保以服务于法律监督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不断跃上新台阶。
二、创建特色
结合研究室工作特点,必须始终坚持服务领导决策、聚集主责主业、服从全院大局、探索可持续发展的职能定位,强化能动意识,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努力打造“服务型”支部。围绕“服务型”支部的创建特色,全体党员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学习掌握做好工作、履行职责所必备的知识,努力使自己成为行家里手,在调研、信息、新闻宣传以及司法职能延伸等方面,能够加强调研谋划、加强基础规范、加强能力建设,形成高效、规范、有序、舒畅、和谐的工作氛围。学习的目的全在于实践应用,要学以致用,努力在增强活力、促进工作上下工夫,确保部门工作的频率始终紧扣全院发展大局节奏,产生“部门”与“全院”的最大同频共振效应。
三、主要方法
(一)自主学习研读。增强自学意识,提升学习能力,根据时事热点、工作要求和个人兴趣,开展广泛的自学活动,将理论学习与本支部、本部门、本岗位工作紧密结合,做到愿学、善学、会学。要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和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认真研读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著作,包括哲学,深入学习中国近代史和中共党史,同时学习工作必需的各种知识书籍。每位党员每个季度至少有1篇体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