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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

民政系统2024年工作总结

搜主任 2024-11-09 00:01:17 工作总结
民政系统2024年工作总结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XX民政局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A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优供给、夯基础、筑屏障、保民生,大力提升“一老一小”服务水平,织密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安全网”,探索开展城乡治理共同体建设,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在民生服务保障取得了新进展,推进全县民政事

 

民政系统2024年工作总结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XX民政局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A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优供给、夯基础、筑屏障、保民生,大力提升“一老一小”服务水平,织密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安全网”,探索开展城乡治理共同体建设,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在民生服务保障取得了新进展,推进全县民政事业持续向好发展。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管理,全面落实兜底保障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健全完善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及工作机制,持续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一是提高救助保障标准。从2023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月人均保障标准由XX元、708分别提高到XX元、XX元;农村分散、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年人均供养标准分别由XX元、XX元提高到XX元、XX元;城市供养特困人员年人均供养标准由XX元提高到XX元;从2024年1月1日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月人均标准均由80元提高到86元,分散孤儿基本生活月人均保障标准(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XX元提高到XX元。二是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修订了《XX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细则》和《XX临时救助工作操作细则》,进一步完善低保认定程序及相关条件,继续落实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单人户”保障,刚性支出扣减等政策。三是做好动态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入户排查困难群众工作,重点对医疗费用支出较大人员和残疾人对象家庭情况进行排查,及时主动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保障;定期对救助保障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等进行复核,并通过第三方入户核查等方式及时将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员退出保障。2024年,我县新增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救助保障对象4941人,退出保障3416人。

2024年,全县预计发放各类救助保障资金XX万元(其中城乡低保资金XX万元、特困人员供养资金XX万元、临时救助金XX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XX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XX万元、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XX万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关爱照料服务资金XX万元、集中供养的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资金XX万元、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资金XX万元)。

(二)聚焦城乡养老服务,提升为老服务能力

一是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印发《XX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创新养老服务体系改革措施,促进XX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改革。积极为11638名特困供养人员购买了住院护理保险。全年住院护理保险完成赔付1553笔,赔付资金XX万元。二是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对我县1417户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通过聘请第三专业机构入户开展需求评估、制定改造方案。2024年适老化改造项目于7月份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两家施工机构实施改造,目前已完成全部改造任务,正在组织验收。同时,为了补齐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推进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标准化建设。2024年我县计划建设10个标准化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目前已经完成项目布点,待县资金下达后即可实施。三是推动养老服务机构提质发展。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养老服务水平,我县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6364万元用于建设县级养老服务中心、实施社会福利中心消防设施提升改造,目前两个项目正在有序推进,计划2024年12月份完成工程建设。同时,积极谋划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综合体),2024年XX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综合体)选址在寿春镇花园社区明珠佳园,依托社区用房、养老服务用房设置,8月份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目前正在施工建设。持续优化城乡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推动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升。2024年,全县养老机构床位7561张,护理型床位4915张,占比达65%。四是大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全面建立“联系人登记”、“签订赡养协议”、“探视走访”农村养老三项制度。开展了为特困供养人员购买日常关爱照料服务试点工作,为每一位特困供养人员就近协商榷定1名有爱心的日常关爱照料人,负责日常生活照料及安全管理等,并签订关爱照料服务协议。五是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根据县委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相关要求,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各乡镇分管领导或民政所工作人员分成6组,对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实施月互查,重点消防、食品等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到位;无法立即整改的,由督查组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对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服务较差的养老机构及所在乡镇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