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工信委2018年度法治抚州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公文搜 2021-07-12 10:31:33 工信
抚州市工信委2018年度法治抚州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2018年,市工信委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四届五次全
抚州市工信委2018年度法治抚州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2018年,市工信委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精神,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法治江西、法治抚州建设有关要求,认真地开展法治抚州建设工作,对照市法建办《关于印发2018年度法治抚州建设考评细则》(抚法建办发〔2018〕7号)文件要求,现将法治抚州建设的工作总结情况汇报如下:一、把工信委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紧紧围绕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中心工作,在依法履行职能、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坚持科学立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以法治保障全市工信领域经济发展,今年5月份,制定和下发了《抚州市工信委2018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抚州市工信委普法责任清单》。对近几年以来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工作,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需要,清理9件规范性文件,其中修改1件,保留6件,废止2件。开展编制我委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规范工作,本着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的原则,按照规范要求,编制我委行政许可5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处罚12项,其他行政权力12项。二、深化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市政府部署,在我委开展“减证便民”专项活动。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困扰企业“办证多、办事难”和“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推责证明”等问题,扎实推动“一次不跑”和“只跑一次”改革,对我委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中要求企业办事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进行梳理,取消不必要证明材料,进一步简化办理环节、规范办理流程、减少提供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便利企业群众办事。在今年上半年实行企业“最多跑一次”行政审批事项11项,“最多跑一次”,行政审批覆盖100%,在今年下半年实行企业“一次不跑”行政审批事项3项。优化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落实相关管理制度,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今年市工信委聘请江西利群律师事务所二位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 三、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为落实了国务院、省、 市“双随机、一公开”的精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依法依规依程序 检查出发,坚持依法监管,坚持公正高效,坚持公开透明,市工信委成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抚州市工信委“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细则》,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全面创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人员名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市工信委建立了检查人员名库15人,实行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检查事项清单等8个项目; 检查对象名录库共40家。按上级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能及时规范上传公布的“一单两库一细则”数据到执法监督平台,规范开展行政检查(执法)。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开展了法治教育培训、法律知识考试工作。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理论知识学习培训,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市工信委党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等形式,组织委领导集体学法,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今年制订印发了《抚州市工信委普法责任清单》,切实增强普法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今年11月份组织了一期党员《宪法》等专题培训,12月份,组织我市重点用能企业在厦门举办了一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业务培训班;12月份还组织市工信委机关和下属单位副科及以上干部50人参加了全省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五、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全市政务服务便民化。(一)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1、电子政务外网连接情况。我市电子政务外网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已实现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政务外网的全面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