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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涛:在全州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关键少数”专项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公文搜 2021-07-09 13:53:00 公安
在全州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关键少数”专项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刘波涛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州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关键少数”专项教育工作会
在全州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关键少数”专项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刘波涛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州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关键少数”专项教育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纪委全会以及公安部、省厅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贯彻省厅党委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关键少数”专项教育工作的部署,对2017年全州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以及领导班子建设进行部署。将这两项工作合并部署,是因为抓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是重点,班子建设是关键;领导干部既要作表率、发挥引领作用,又要敢管善管,党风廉政建设才能取得实效。刚才,甘梅同志代表局党委总结了2016年全州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报了各县(市)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结果以及全州公安工作综合评价情况,总结全面、分析具体;小兵同志代表局党委对“关键少数”专项教育工作进行了部署,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观看了督察支队一季度暗访视频,请涉及到相关县(市)公安局,局长政委亲自过问,落实督促问题整改,于4月2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州局党委。下面,我再讲强调三点意见:  一、2016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有效  2016年,全州公安机关各级党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五大亮点。亮点一:落实“两个责任”措施更加具体。落实“两个责任”实行了台账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签字背书、布置安排、检查考核内容详实,条款明确;会前学纪、党委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态化,分管领导履行责任每月具体化。亮点二:警示教育更具针对性。壤塘民警丢枪案、茂县看守所违规会见问题以及红原看守所民警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后,州局及时召开全州专题会议,通报情况,查找问题,举一反三。州局和理县、松潘、马尔康市等县(市)局组织民警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现场直观接受教育,对信访举报多、易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系统民警开展警示谈话、提醒谈话,在每个节假日、重点时段利用微信、短信等向全体民警发温馨提示,警钟先鸣、警钟长鸣。亮点三:监察督察手段更加优化、问题整改有成效。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内部审计、公安厅巡视、交叉检查、片区汇报等手段有效结合,确保每个月有一个督导组在全州公安机关开展检查督导工作,并将发现的问题制作成专题片通报全州,督促整改。全年共检查督察部门230余个,整改共性问题31个。亮点四:监督手段更加多样、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创新“平台+媒体+群众+纪检”监督模式,以社会综合评价系统为基础,以12389民警违纪违法举报系统为平台,以“平安阿坝”公众微信号为展台,以新闻发布会、各类联席会为辅助,全方位接受群众对公安民警执法执勤、遵章守纪情况的监督,及时掌握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2016年群众举报投诉较去年下降69%,今年州两会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提案继续下降,“吃喝风”、公车私用等不良风气明显减少,“三公”经费、会议费明显减少。亮点五:“一案双查”更加严明、“四种形态”运用日趋常态。今年,州局对壤塘“12.30”案件、红原民警兰俊违纪案、茂县看守所违规会见案、州局职工陈俊违法案件中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领导分别给予了不同程度的纪律处分和调离原岗位、通报批评、函询、诫勉谈话、警示谈话等组织处理,红脸出汗、谈话函询逐步成为常态。  二、认清短板和顽疾,增强忧患意识  党风廉政建设中,我们有五大短板:一是落实“两个责任”还不平衡。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个别县(市)局党委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认为党风廉政建设由局长政委以及纪委督察抓就行了,部分党委成员履行警示教育责任、落实谈话制度不力,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只部署不检查、不督促;甚至不部署、无台帐;大多数党支部没有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没有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州局部分支部负责人对兼职纪检监察员的工作不支持、不督促甚至不过问,有的支部兼职纪检监察员长期空缺也不会增补;有的兼职纪检监察员形同虚设,研究部门招投标等重大事项也不通知兼职纪检监察员参与。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部分纪检干部怕得罪人,不敢说、不敢管、不愿说、不愿管、不会管。对早发现苗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