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高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总结
公文搜 2021-07-09 13:56:49 法院
2018年度高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总结 2018年,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支持下,县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坚持“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争创全省一流
2018年度高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总结 2018年,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支持下,县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坚持“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争创全省一流法院”工作目标,忠实履行法律职责,多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4906件,同比上升17.9%;结案4677件,同比上升14.8%;结案率95.33%,居全市第三位;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全市第一位;员额法官人均办案245.3件,居全市第一,全省前列。我院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院”和“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被保定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文明单位”,被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 一、充分履行审判职能,服务高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强化刑事审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审结刑事案件210件,判处罪犯276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打击锋芒对准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村霸和宗族势力,欺行霸市、非法放债讨债等黑恶势力,办理涉黑涉恶案件3件53人。公开开庭审理了蠡县崔永义等48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件。该案涉及17项罪名、49起犯罪、28起违法行为,是专项斗争以来我市法院审理的被告人最多的案件,也是我县法院历史上审理的最大刑事案件。合议庭先后组织庭前会议11场次,庭审4次,最长庭审历时26小时。通过公开开庭、移送保护伞线索,48名被告人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全部认罪、悔罪,打出了扫黑除恶的声威和气势。贯彻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审结贪污贿赂案件6件,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某县政协原副主席李某某有期徒刑五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为涉黑罪犯开具虚假立功证明的某县原派出所长孙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严惩非法上访、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宋小浦、田长荣有期徒刑四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陈卫东、王之亭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 强化民商事审判,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审结民商事案件2341件。重点保障民生。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04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我院报送的“殴打儿童受处罚,多方助力巧调解”案例,获得河北省第三届妇女儿童维权优秀案例;审结追索劳动报酬等劳资纠纷案件113件,保护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审结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纠纷案件334件,保障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突出服务经济。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570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审结各类商事合同纠纷346件,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安心创业、放心投资的营商环境。 强化行政审判,助推法治高阳建设。裁定准予非诉行政执行案件862件,协助行政机关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二、向“执行难”发起总攻,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内外发力,多方联动构建“大格局”。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我院紧紧依靠县委领导破解难题。县委常委会专门听取法院“决胜执行难”工作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在全市率先制定加强执行工作的决定,县政府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县委政法委组织“解决执行难”联动会议,26个成员单位全力助阵执行攻坚。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失联被执行人,公、检、法统一拒执犯罪标准,细化协调配合机制。我院调整充实9名业务精、作风硬的干警和16名辅助人员组成5个执行团队,持续“5+2”、“白+黑”工作模式,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攻坚。全县形成了“党委领导、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 雷霆出击,高压带电织密“防赖网”。全年执结案件1126件,执行标的到位3793.4万元。运用网上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5726人次,查封不动产56处,将606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1226人次,为59名被执行人定制失信彩铃。全面推行网络拍卖,网拍成交标的物19件1769万元。组织集中执行活动35次,常态化采取拘传、拘留、搜查、扣押等强制措施,拘留被执行人195人,罚款1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拒执犯罪7件9人,判决4件。强化执行宣传,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彰显执行效果。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媒体11次对我院“对失信者取消两委候选资格”、“三十二名工人拿到执行款”等工作进行报道,河北电视台《今日法治》节目三次报道我院执行工作,保定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