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是群众最有感触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推动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在自治、法治、德治基础上健康发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7月18日至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XX率队对《XX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赴XX区、XX区、XX县等地的7个不同类型住宅小区进行实地调研,听取了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情况汇报,并广泛征求了市人大代表、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同志及业主代表的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自2020年7月1日颁布以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通过加强释法宣传、完善政策法规、强化监督管理等方式不断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有效维护了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等各方利益,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坚持因地制宜,物业管理覆盖率不断提升。各级政府将物业管理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大力培育物业服务市场,分类施策:对有物业管理小区及业主自治小区积极加强监督指导,同时聚焦老旧小区、安置小区物业管理难等高频问题,创新“片区服务模式”,将分散小区连片成“大”小区,统一进行“大物业”管理,有效解决了物业企业“不愿管”、居民“不善管”难题,目前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态势良好,覆盖率不断提升。截止2023年7月,我市共有各类住宅小区707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企业共237家,从业人数达6916人。物管小区中,成立业委会556家、占比78.64%;业主委员会人数3361人,党员占比47.28%。
(二)推进条例修订,行业法规体系不断完善。近年来,住建部门根据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情况,先后制定了《XX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XX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通过印发有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管理等指导文件,不断健全物业管理法规体系的“四梁八柱”,为规范物业管理、改进行业发展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还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和上位法的修订调整,及时组织力量参与调研、讨论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加快推动完成了《条例》的修订,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活动提供了法治支撑。
(三)强化党建引领,物业服务合力不断提升。近年来,各级政府和部门以“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为抓手,积极探索党建引领物业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径,创新“三零模式”推动执法进小区,以沟通零距离、服务零距离、管控零距离推动形成住建、社区、综合执法等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促进住宅小区物业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为推进社区管理和物业服务一体化建设和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聚焦行业监管,物业管理市场不断规范。针对我市物业管理企业良莠不齐、服务欠规范等问题,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多措并举不断加强行业监管。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开展智慧物业监管服务平台使用培训及物业管理上岗培训等,进一步提升物业从业人员的服务技能和服务意识。二是实施信用管理。充分利用物业管理综合信息网,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将信用登记作为评优创优、市场招投标等重要指标之一,通过信用管理不断提高企业自律。三是强化动态考核。严格落实物业工作半年考核制度,对物业服务企业在综合服务、卫生保洁、秩序管理、设施维护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指导物业企业完善“一箱八栏”信息,及时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公共收益收支等情况,主动做到服务公开,有效保障业主的合法权利。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物业管理体制不够健全。一是监督工作合力不够。《条例》第八条虽明确规定了住建、公安、资规、司法、民政、消防、发改等13个部门的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职责,但实际工作中,主要依赖基层街道社区管理,相关部门存在认识不到位、管理缺位等现象,部门联动执法进小区没有完全落实到位,齐抓共管的监督工作合力尚未形成。二是议事协调机制不畅。条例第九条规定要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调研中发现,有些区县虽设立了“四位一体”的物业管理协调运行机制,但沟通协调不畅、职责不明,作用发挥并不明显,更多的依靠物业公司的日常管理,“退一步想”工作机制在小区尚未建立,群众反映集中的房屋漏水、乱堆乱放、邻里纠纷等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