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纪检组关于为官不为问题的调研报告
公文搜 2021-07-09 11:14:51 调研报告
市工商局纪检组关于为官不为问题的调研报告 近日,驻市工商局纪检组监察室,针对“为官不为”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搜集资料、实地查看、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
市工商局纪检组关于为官不为问题的调研报告
近日,驻市工商局纪检组监察室,针对“为官不为”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搜集
资料、实地查看、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了解、分析“为官不为”问题的表
现、成因,经过归纳总结,提出治理对策。
一、工商系统“为官不为”的主要表现形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零容忍”的反腐形势以及“八项规定”、“四风”问题的持续深入整治,
腐败现象和“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然而,有不少党员干部感受到强烈的“为官不易”
的同时,“为官不为”现象却在日益凸显。“为官不为”,就是尸位素餐,就是是腐败。李
克强总理提出的“不为亦腐”,为各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然而现实工作中,“为官不为
”大多隐蔽,不为人洞悉,全市工商系统主要有以下三种表现。
一是“不作为”。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有的党员干部看到自上而下抓的紧,请吃饭喝
酒也不能去了,福利也少了,觉得没劲,落差大,于是该管的事情也不管了,该负的责
也不想负了,于是没有了干事创业的热情。比如,某县局基层所李某,在对辖区内混凝
土楼板生产厂家监督管理过程中,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
责,辖区内无照生产厂家生产的楼板发生断裂,造成人员伤亡。县人民法院认定,李某
犯玩忽职守罪,犯罪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
二是“不敢为”。有的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怕工作失误、冒风险,担心踩到红线、触犯规则
,把“不出事”作为最大原则。怕触及利益、得罪人,担心引火烧身、担心承担责任,畏
首畏尾、缩手缩脚、患得患失。比如,某直属单位在查办案件过程,重处罚轻管理,致
使群众利益受损,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后,引起系统执法人员的恐慌,对一些违法违规经
营行为,不愿调查处理,怕当责。
三是“乱作为”。少数党员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一方面对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变方
式等新任务不熟悉、不学习、不钻研,开展工作不得要领、无所适从;另一方面自以为是
打“擦边球”、搞规避变通,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比如,某县局工作人员
许某,于2012年3月向有关人员提供空白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张,致使有关人员伪造
公章,办理了虚假的营业执照,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缓刑两年。2015年1月,县纪委监察局给予许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理。
综上所述,党员干部“为官不为”表现形式是多样的,形成的原因是极其复杂的。既有其
主观因素,又有其客观因素;既有上级因素,又有基层因素;既有内部因素,又有外界
因素;既有机制体制上的因素,又有思想观念上的因素。有的虽然有其貌似无奈和合理
的一面,但更多的是消极、被动、应付的直接表现。从一定意义上来看,为官不为堪比
严重的腐败行为,是失职渎职的另种表现,它的危害是极大的。
二、“为官不为”产生原因
党员干部“为官不为”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这种现象表现为党员干部在工作岗位上掌
握领导权力,负有领导职责和义务,但不能及时、有效、准确甚至不履行工作职责,导
致工作延误、效率低,损害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党员干
部不作为实质上是“懒政”、“怠政”行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具体到工商
系统来说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适应能力较差。对新形势、新要求不适应,把“改作风”和“敢担当”、把“干净”与“干
事”人为对立起来。面对当前反腐高压态势和正风肃纪要求,一些干部感到被束缚了手脚
,“规矩多了、什么也干不了”。其实,转变作风、提倡“干净”,是为了洗澡治病、轻装
上阵,是为了更好地“干事”,不能拿大胆“干事”替“不干净”找理由,更不能以“干净”为
“不干事”找借口。这种人为地把二者对立的思想,不仅是对使命职责的消极逃避,也是
对改进作风的误解误读。
二是理念信念动摇。“为官不为”,归根结底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
了问题,党的宗旨意识淡化。“三观”改造没有做到坚持不懈、深入持久,加强党性修养
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降低,对个人的荣辱得失看得重,对事业的兴衰成败看得淡。群众观
念没有牢固树立起来,没有真正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