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生猪生产暨农业行政执法的调研报告
公文搜 2021-07-12 10:55:58 调研报告
关于促进生猪生产暨农业行政执法的调研报告 根据《中共XX县委关于印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X教组发〔2019〕1号)要求,XX公司近期开展
关于促进生猪生产暨农业行政执法的调研报告
根据《中共XX县委关于印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X教组
发〔2019〕1号)要求,XX公司近期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力促进生猪生产暨
农业行政执法”主题调研活动,对影响我县生猪生产的有关原因进行了深刻分析和总结,
并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形成了主题调研报告,如下:
一、新建、改扩建生猪养殖场方面
(一)问题
1.责任主体不明确。新建、改扩建猪场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没有具体的牵头单位
,也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例如XX某某想从事生猪养殖,到我单位咨询相关政策,不能
给其一个具体的、明确的答复。
2.审批程序复杂。例如林地审批,若需要办理长期使用权,需省里才有权限进行审
批。例如XX养殖小区,该项目单位从2018年7月开始出台设计方案,划定建设范围红线图
,再作林地可研报告报县林业部门、财政部门(需向县财政部门支付森林植被恢复费用
160余万,用于植树造林)审批签字同意,需用时1个月左右;再报市林业部门批复,出
具相应文件,需用时7-
15天;再报省林业部门批复,发放林地使用许可证,需用时7天左右。
3.在禁养区划分上,有些乡镇及养殖户反映划分的范围过广,导致难以选择合适的
地块进行生猪养殖。针对这个问题,县里目前正在进行调整,但具体方案还未出台。
4、土地租赁难度大。因生猪养殖涉及到环境污染问题,因此新建生猪养殖场项目单
位在租赁土地时难以获得项目所在地村民全体签字同意。如XX养殖小区,就因土地租赁
问题导致项目无法开展。
(二)意见建议
1.对于新建、改扩建生猪养殖场,建议国家出台一份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指导性意
见,明确各部门职责,简化审批程序。
2.强化政策扶持。建议把林地使用审批权限下放到市里或县里。建立土地调节机制
。要统筹解决生猪养殖用地,合理规划养殖用地。
3.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要安排专项经费,重点用于新扩建生猪规模养殖场、现有规
模养殖场的设备更新、技术改造以及种养结合、生态发酵床技术推广的奖励。
4.加大金融支持畜牧业力度。拓宽畜牧业融资渠道,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畜牧
业生产、加工、流通的贷款规模和授信额度,探索开发适应生猪养殖户的贷款种类,解
决家庭农场、养殖大户融资难问题。
二、环评审批方面
新建、改扩建生猪养殖场:项目单位和项目所在地签定土地租赁合同,需所在地全体
村民签字同意,同时还需出具项目报告,并经当地村委、乡镇政府同意,上报到县规范
生猪养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规范生猪养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收到报告后,组织环保
、林业、畜牧等相关部门到现场审核,并在项目报告上出具审核意见,审核同意后项目
单位再到县环保局办理环评备案等相关手续。
二、农业行政执法方面
(一)问题
1.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适应新形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绝大
多数专职执法人员原来从事的是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对农业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较
少,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执法技能,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执
法人员不善执法和不敢执法的现象。
2.管理相对人和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依法行政的舆论氛围不浓。在市场检查
过程中,管理相对人受到处罚时,往往以不懂法、不知法为由,推卸责任,逃避处罚,
干扰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往往在自己的
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或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农业行政执法机构的性质不利于工作的开展。目前,县级农业行政执法主体属于
行政机关的比例不高,均是按“不增编制、理顺体系”的办法组建起来的,属事业性质,
农业行政执法分散于各个基层单位。有的没有解决农业执法办案经费,农业行政执法没
有专项经费保障,导致执法手段落后,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和实施处罚困难。缺乏相应
的配套和保障,以致于影响了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4.行政执法面临的难点。农业行政执法由于起步晚,经验不足,相对人、执法人和
行政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不同,导致执法难,难执法。有些由于认识不到位,行政
执法难以放到应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