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高层住宅小区火灾防范工作要求
加强高层住宅小区火灾防范工作要求
加强高层住宅小区火灾防范工作要求
近段时间,全国重大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呈多发态势,为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有关部署要求,深刻汲取重大火灾教训,举一反三抓好高层住宅小区火灾防范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组织发动,切实摸清底数。当前正值全国“两会”,各地要把高层住宅小区火灾防范工作与消防安保任务有机结合,一方面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提请政府领导带队检查,组织消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集中会商,研究加强本地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的防控对策;另一方面依托消安委平台,以消防安全除患攻坚大整治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载体,加强与公安、住建、应急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发动乡镇(街道)组织基层力量开展重点排查摸底,切实摸清本地高层住宅小区尤其是高层回迁安置房小区、易地扶贫搬迁高层安置点和老旧高层住宅小区底数。
二、聚焦突出风险,跟进防范措施。各地要以近期省内外高层住宅小区火灾为鉴,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落实《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提请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举措,从强化责任落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严格使用环节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等方面细化制定本地任务清单,持续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落地。针对采用“采光井+敞开式外连廊”的建筑,提请政府组织公安、住建、应急等部门,以乡镇(街道)为基本单元,发动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以及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开展联合排查,发现使用过程中封闭采光井外连廊影响消防安全的,要及时向属地政府专题报告,明确相关主管部门督促限期整改,恢复原设计功能。针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道井、电缆井、采光井及敞开式外连廊堆放可燃杂物的,提请政府制发《开展高层住宅小区可燃杂物大清理行动的通告》,发动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广泛张贴,迅速开展大清理行动,并教育发动群众自觉清理、互相监督,净化消除身边隐患,切实降低火灾风险。
三、紧盯防控难点,强化综合施策。各地要在统筹抓好高层住宅小区排查工作基础上,特别关注易地扶贫搬迁高层安置点,针对消防安全标准偏低、消防基础设施配建不到位、疏散条件不足等现实难题,要提请属地政府纳入政务督办和为民办实事工程,进一步明确发改、自然资源、住建、人社、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压实乡镇街道属地责任,协调加以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纳入三年行动分步整改,同时落实针对性火灾防范措施。特别关注“未验先住”等历史遗留高层住宅建筑,对摸排发现未经消防验收已投入使用的既有高层住宅小区,要依托消安委平台,及时梳理汇总有关底数和相关隐患风险,列出问题清单并书面报告市级政府,提请通过挂账督办、会商调研、现场办公等形式,督促属地县级政府和住建等相关部门科学规划、综合施策,逐步解决先天隐患等历史遗留问题,严防遗患成灾。
四、加强宣传引导,提升防范意识。各地要提请政府发动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广泛宣传“三清三关”,通过媒体报道、专家访谈、网络直播等形式,广泛宣传“采光井+敞开式外连廊”建筑的设计要求,讲解封闭采光井外连廊的危害性,普及火灾预防、报警、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针对国内和本地发生的典型高层住宅火灾案例,要指导物业管理单位从快从速通过张贴公告、社区广播、业主群通报等方式,开展即时性提示警示宣传,提醒居民针对性防范。3月15日前,各地要依托全媒体工作中心,针对xx火灾事故至少制作一期警示类图文或视频作品,利用社区宣传栏、楼宇电视、户外大屏等载体滚动播放,切实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