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资办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区国资办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区国资办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国资监管各项工作,突出主责抓发展,敢于担当抓监管,攻坚克难抓改革,全面助力推动“双百”创建,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2023年工作情况
一、以强化党建引领为核心,推动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区国资办严格落实党建责任清单,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机关廉洁文化建设。一是加强党性教育。国资办利用每周四周学习日,组织学习党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内容、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干部职工不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对国有企业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专项督查。二是强化廉政教育。积极开展“筑牢廉洁意识”主题系列活动,组织2次集中学习、2次实景教育、1次廉政知识书面测试。三是推进国企联村相关工作。协调国有企业推进2023年国企联村党建共建项目,把党建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助推乡村振兴。在相关国企助力下,高家堰十堡挂面厂、十堡中沟苗圃基地已于今年5月建成投入运营,“辣椒小镇”15个现代化大棚已建成并已全部投入使用。四是开展四聚四促活动。国资办多次走访挂钩乡村,逐村入户走访,重点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身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对村党组织的意见和期盼等。推动“学思想转作风办实事聚民心”项目落地,督促国企做好相关项目落到实处。五是加强组织建设。会同组织部门筹建三大集团党委,做好新组建党委成立、选举等工作;统筹推进区内垂管企业党建工作。六是开展主题教育。制定主题教育工作方案和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党员专题学习2次;同时督促国有企业开展主题教育,制定国有企业主题教育指导意见并下发。
二、以完善国资监管措施为抓手,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严格规范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严格要求各监管企业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市县国有企业竞争性领域投资监管的指导意见》、《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区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等文件规定,明确要求企业不断完善投资管理制度,明确投资决策主体和决策程序,按照企业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规划聚焦主业,严格管控非主业投资,投资项目要严格履行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论证、“三重一大”决策、法律审核、合同管理等程序,同时对所监管企业实施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明确禁止类项目和特别监管类项目。2023年以来,我办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备案1宗,即区资产公司收购市东方元顺置业有限公司的100%股权项目,该项目经过前期市场调研、尽职调查、资产评估专家论证等程序,现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正在进行财务交接工作。2023年5月份对区农业总公司报备的收购4处资产、投资3个合作产业项目意向分别下发了回复意见书。
(二)主动规范企业产权交易行为。区国资办积极督促指导监管企业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严把国有资产出口关,坚持国有资产交易“阳光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企业应对相关出售、出租等资产进行评估,按照国有产权转让、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要求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履行评估报告公示、核准、备案等手续,我办进行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备案时,对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评估资质、评估人员是否具备相应执业资格、评估报告公示时间是否多于5个工作日等进行审核,专家评审范围为核准范围项目及根据项目复杂程度需要专家评审的项目。2023年以来,我办监管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备案3宗,根据资产评估内容,对2宗资产评估报告分别组织了现场专家评审会。
(三)积极开展追赃挽损专项行动。根据十四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工作要求,区国资办积极主动开展追赃挽损专项行动,成立追赃挽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应追尽追、应退尽退、应赔尽赔”。自2023年5月9日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召开4次专项工作会议,明确各单位填报目标,协助准确填报线索。每日对收集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对于成功推进工作的做法进行交流学习,对于存在的疑难点进行分析汇办。加快多部门协同工作,对区多位分管领导派发6份提醒函,请求相关领导协助追赃挽损工作。根据收集研判信息,对各涉及企业及职能部门派发交办单16份,涉及各国有平台公司、财政局、金融办、法院等单位。将异常中介费信息提交纪委,申请纪委协助梳理,收集更多信息进行进一步研判。截至10月底,已累计完成追缴53294万元。
(四)做好企业年度考核工作。积极开展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根据《区区管企业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文件精神,2023年1月,对资产公司、园兴公司、恒兴公司、农发公司、农业总公司、水司、港口集团7家企业进行经营业绩考核。重点突出对区管国企的营业收入、利润、融资成本、资产盘活等方面进行考核,引导企业合理经营,防范风险,通过考核强化正向激励。开展好区管企业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区区管企业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重点做好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年度考核工作,各企业将工作人员考核结果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国资办备案。
(五)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管理。按要求督促国企开展安全生产月、“厂中厂”检查、燃气非煤矿山等领域专项检察,并在重要节点、日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召开了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国企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宣讲和业务培训,提升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三、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为目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一)逐步推进区属企业优化整合。一是为持续推进我区国企改革,不断提升改革综合成效,区国资办结合我区各国有企业定位、业务类型及经营实际,在区领导的亲自指导下,牵头制定《区国有企业优化整合建议方案》。二是同步制定相关优化整合配套制度,包括《区区管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区区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区区管国有企业考核办法(试行)》、《区区管国有企业职工薪酬发放指导意见》等,督促指导区管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三是区国有企业优化整合方案及配套制度已于2023年8月,经区十八届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和十三届区委常委会第87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明确定位、突出主业,改革转型、做强做优,聚焦主业、差异发展,统筹推进、平稳过渡”等原则,按照实质整合(化学融合)和财务报表整合(物理整合)两条路径,采取划转、退出、置换等方式,归并同质业务,降低公司级别,压减公司数量,重新构建股权架构,搭建3个园区板块、1个区本级板块的“3+1”区属国有资本布局,明确三大集团主业定位、发展目标。新组建的三大集团公司已成功挂牌。
(二)扎实做好国资管理十项重点工作。区国资办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研究制定了《区关于贯彻落实国资管理十项重点工作的通知》,细化任务清单,推动十项重点工作有序开展、落到实处。
1、积极落实企业管理层级压降工作。按照国企改革及国资管理十项重点工作要求,国资办印发了《关于压减区属国有企业管理层级的通知》,督促指导监管企业取消四级及以下子公司,严格要求监管企业摸清底数,制定取消方案、明确措施和责任人。经过摸排,国资办监管企业中原有5家四级及以下子公司,主要为我区农业总公司下属子公司,分别是福易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劭农健康食品有限公司、江苏正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淮味千年(深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江苏达润园林有限公司,通过调级,4级变更为3级,目前3级以下企业已全部取消。
2、督促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工作。为进一步拓展企业发展空间,激发企业内在活力,国资办积极探索推动“存量资产”变为“有效资产”的路径方法,对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工作提出了七点具体要求: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措施,严格奖惩,全力推进;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户外大屏和区级新闻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推广效果;四是按照“一处一策”的原则加速推进每一处存量资产的盘活;五是严格规范存量资产处置程序;六是坚持周报机制;七是加强督查考核,将盘活存量资产工作纳入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我办监管企业固定资产主要集中在区资产公司、园兴公司、恒兴公司、农发公司等4家平台公司,截至2023年9月底,4家平台公司共排查出土地类存量资产总面积约105.63万平方米,房屋类存量资产约108.96万平方米。今年以来,4家平台公司出售房屋类存量资产约0.27万平方米,成交金额约2457.48万元;出租房屋类存量资产约43.09万平方米,年租金约3632.11万元;出租土地类存量资产约5.27万平方米,年租金约45.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