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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建新:深化财税改革严肃财经纪律切实推进财政源头反腐

公文搜 2021-07-12 11:32:32 财政
深化财税改革 严肃财经纪律 切实推进财政源头反腐郑建新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也是推进源头反腐的重要部门。当前,各级财政部门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反腐
深化财税改革 严肃财经纪律 切实推进财政源头反腐郑建新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也是推进源头反腐的重要部门。当前,各级财政部门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反腐工作部署,以深化财税改革为契机,以体制机制构建为重点,以严肃财经纪律为目标,积极构建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流程的“四项机制”,切实履行好财政源头反腐职责。 一、积极构建规范透明的预算管理机制 1. 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推进四部预算“统筹、统编、统批、统管”,统一财力配置。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并且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相统筹的力度。严格落实中央要求,将政府性基金逐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相关支出;凡是可以通过基金安排的支出,一般公共预算不再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一般公共预算相关投向类似的,统一管理办法,统一分配;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超过当年收入的30%部分统筹使用,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稳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一般公共预算比例,今年提高到19%,到2020年达到30%。取消一般公共预算中专款专用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排污费、水资源费等所有专项收入实现全部统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土地、房屋、矿产等国有资产(资源)处置收支脱钩,根据实际需要做出安排,不再通过返还、超收分成或与支出挂钩等方式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打破部门利益藩篱。 2. 大幅度压减整合专项资金,严控自由裁量权,提高透明度和规范性。压减专项数量,集中财力办大事,并切实解决资金整合中“上减下不减、形减神不减”的问题。新设专项必须报省政府批准,存量专项按照“减一批、转一批、并一批”的思路,坚决取消政策变动、绩效低下的专项,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的专项,切实整合目标相近、方向雷同的专项,今年省级财政专项压减到82项。规范专项资金分配流程,明确审批规矩,全面规范专项资金在省政府、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的审批权限、边界及流程。实行“一个专项,一个办法”,省级专项“先定办法,后分资金”,办法要逐一明确政策目标、设置年限、使用方向、资金申报、评审流程、分配办法、资金下达、公开方式、绩效与监督等9个要素,确保资金使用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3. 完善预算公开负面清单制度,涉密事项上清单,清单之外全公开。建立涉密信息清单管理制度,除列入清单的36项预算管理涉密事项,财政安排的其他所有资金都要向社会公开,做到“非涉密、全公开”。全面晒政府、部门预算家底和“三公”经费明细,政府预算公开全部细化到“项”级科目,涵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实现除涉密部门外全覆盖。专项资金实行“五环节”全过程公开,除涉密专项外,省级专项资金的目录清单全部向社会公开,中央和省安排的重大民生政策性资金的分配结果原文向社会公开,所有省级专项资金实行制度办法、申报流程、评审公示、分配结果、绩效评价全过程公开。 二、积极构建高效透明的运行管理机制 1. 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实现省市县三级以及所有使用财政资金部门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价机制,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建立奖惩机制,对绩效评价不高、管理滞后的专项资金坚决压减或取消,真正动真格,倒逼预算单位增强花钱问效意识,更加注重“管好钱、用好钱”。 2. 加快下放资金审批权限。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进一步扩大市县安排使用财政资金的自主权,对中央和省下达的各类专项转移支付,市县可将支持方向相同、扶持领域相关的专项转移支付整合使用。严格控制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和资金规模,原则上对乡镇以下的一般公共服务项目不直接戴帽下达。全面实施市县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考评,对市县实行透明预算、规范预算编制、优化收支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加强债务管理、控制财政供养人员、严肃财经纪律等方面进行量化考评,考评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引导市县提高科学理财水平和财政运行绩效。 3. 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完善投资评审制度,加快投资评审法制化进程。扩大投资评审范围,规范评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