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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文搜 2021-07-12 11:30:24 财政
井陉县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冀政办
井陉县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30号)要求,特公布井陉县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一、概述2018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信息公开工作分工明确,每个科室确定一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局办公室统一发布,各科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评议等相关制度,形成规范的信息公开工作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我局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条,包括政策法规、政策、规划计划、总结、财政信息等方面内容,通过信息公开,让群众了解财政工作的职能,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有效地宣传了财政工作。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8年,我局未曾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8年,我局未曾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2018年,我局未曾受理过申请事项,所以没有出现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五、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30号)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财税运行与监督,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一)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拓宽。今年以来,财政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在预决算公开、项目评审、政府采购、执法监督等方面加大了公开力度,进一步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各项财政业务工作实现了透明化办理。(二)创新公开形式,开辟公开途径。除传统的信息公开栏、资料查阅室以外,积极利用“两微一端”等现代传媒手段发布财政信息,做到了立体化宣传。(三)定期向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提报信息。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调度各科室按时提报政府公开信息。同时,为提高各科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局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和程序,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一年来,经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努力,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本局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着力其它形式进行信息公开,但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不够丰富,需要进一步加强。2、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实践证明,工作重点是提高公众的知晓度,虽然一年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少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尚不熟悉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3、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还存在着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改进情况。1、拓展公开形式。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重心从栏目建设转变为内容建设,最大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好政府信息目录的更新维护,为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提供了便利。2、加大普及宣传。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宣传媒体,加大力度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井陉县财政局 2019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