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情况的报告
公文搜 2021-07-12 11:30:22 财政
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四川省财政厅:接到《关于通报201x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结果的函》(川财金〔201x〕14号)后,我县高度重视,针对全
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四川省财政厅:接到《关于通报201x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结果的函》(川财金〔201x〕14号)后,我县高度重视,针对全县债务率相对较高问题,认真梳理,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切实做好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x〕4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x〕3号)要求,我县认真梳理查找问题,重点强化风险管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全县政府债务化解工作推进会议,部署全县政府债务化解工作,并成立了开江县政府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财政、审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重点针对全县债务率较高、债务风险防范等问题开展整改,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二、整改措施1.坚持“权责利”、“借用还”相统一原则,对债务举借、资金使用、债务偿还等三个方面逐项开展清理自查,落实整改措施。2.按照项目类别、融资渠道、融资成本、还款计划和方式等,梳理分析已形成的债务,置换融资成本较高项目,积极稳妥化解债务。3.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凡是政府直接或间接承担还款责任的债务,统一纳入政府性债务管理范围;严格新债审批管理,动态管控债务规模,建立风险预警管控机制,制定风险预警应急预案,确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4.建立县级财政偿债机制,制定债务化解规划,县财政根据当年财力状况安排一定的偿债准备资金,专门用于化解存量债务,并将偿债准备金纳入年度预决算管理。5.通过省财政厅下达我县的置换债券资金妥善化解存量债务,按照置换债券的基本原则,优先置换高息债务,重点解决政府对企业的借款、工程欠款及BT回购款,缓解政府偿债压力。三、初步成效通过加快债务化解进度、降低债务率、控制债务风险,对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解开欠款链条、清缴企业欠税有着积极影响,进一步改善了县域投资环境,提升了社会消费力,搞活了全县经济。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化解政府债务127802.79万元,其中县本级财政化解债务1102.79万,通过置换债券资金化解债务126700万元。附件:1.开江县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应急方案2.开江县政府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开江县人民政府 201x年2月14日 开江县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应急方案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应急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x〕43号)和《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川府发〔201x〕3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第二条 开江县政府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化债领导小组)对各部门、乡镇、有关单位实施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警示通报。县财政局(化债办)负责具体管理工作,落实相关管控措施。第三条 政府性债务风险等级从201x年起,按照各部门、乡镇、有关单位的债务率、偿债率、债务逾期率的高低变化,设定风险警戒线(100%),低于风险警戒线的地区为绿色安全区、介于100%~120%的地区为黄色提示区、高于120%的地区为红色警示区。遇有国家和省、市按债务率、偿债率、债务逾期率等单项指标实施考核时,同时从其规定。第四条 县财政局(化债办)每年4月份根据各部门、乡镇、有关单位上年度政府性债务数据,测算债务风险等级,报县化债领导小组审定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发布。第五条 对处于红色警示区的地区,采取以下管控措施:1.县化债领导小组对各部门、乡镇、有关单位发布高风险红色警示通报,抄送同级党委、人大,按季度督导整改,债务变化情况通报其上级组织部门在进行领导干部考核时参考,并上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2.被通报的各部门、乡镇、有关单位在有效化解现有存量债务、降低债务规模和风险等级前,压缩经费开支,同时县财政局(化债办)提取其部分公用经费作为偿债准备金,用于化解债务。3.被通报的各部门、乡镇、有关单位,要制定详细、切实可行的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方案,于收到高风险红色警示通报30个工作日内,报县化债领导小组审定。县财政局(化债办)对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相应实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