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落实市委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公文搜 2021-07-12 11:30:01 财政
市财政局落实市委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推进市委第二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
市财政局落实市委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推进市委第二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专门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召开4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并承担问题责任,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巡查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了《关于市委第二巡查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反馈意见存在的3个方面的问题,逐条逐项列出具体措施16条,建立了整改台账,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实行销号制度,逐条逐项抓落实,保证了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及时向市委第二巡查组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征求巡查组对整改情况及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效保证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截至9月12日,16条问题中,属“即查即改”的问题共13条,均已整改落实到位;需通过“ 调研整改”的共2条,已完成整改2条;“暂不具备办理条件”的1条,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方面。(一)关于“两个责任”落实存在重集体轻个人方面的问题认真落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X财党组发[2015]8号),从以下五个方面纠正重集体轻个人的做法: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制度规定,认真履行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主体责任体系,推动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二是强化“一岗双责”。许先华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作出部署。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财政改革发展的全过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并与分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七一”期间与领导班子成员逐一开展廉政谈话,8月20日召开财政系统中层干部党风廉政提醒专题会议,在会上首次提出了财政部门中层干部责任范围。三是强化问题意识。班子成员通过 对照检查,对党风廉政建设上的薄弱环节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增强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班子成员深入查找自身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并将 述职 述廉报告在全局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四是经常性开展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主动了解掌握分管单位、科室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五是对分管单位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指导,促进责任落实。(二)关于痕迹管理存在重活动开展轻活动记录的现象的问题6月份以来,局工作纪律督查小组先后对5个财政所、7个直属单位党支部的会议记录进行了检查,重点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活动的记载情况、班子成员到所、到支部活动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党组经研究,提出了具体要求,即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要做到“四有”:有方案、有记录、有资料、有总结,真正把党风廉政责任制真正落到日常工作之中。二、财务管理方面(一)关于部分公务接待不够规范问题。对不规范接待费用无明细及发票不规范、附件填写不齐全等问题已按规定整改到位,用电话通知代替公函或公函填写不规范问题已由具体经办人补齐接待公函及公函内容。超标准接待部分、违规接待和接待中烟酒支出已由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个人出资,单位开往来票据冲抵单位接待费支出。如:国资办超标准接待100元,综改办接待费午餐用酒100元、购烟92元、超标准接待220元已由陪同人员自行负担,分单位开具往来收据,冲抵单位接待费支出。(二)关于违规发放的奖金、津贴清退不够彻底问题。发放的2013年、2014年预算绩效评价及资产管理奖金,已向人社局报备,人社局已向上级请示,暂未答复,待答复后按答复方案整改到位。2013年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奖、省厅表彰的财政监督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奖及财政监督局发放的审计津贴已全部清退完毕,已缴存国库,并送人社局备案。(三)关于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