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专项考核评价办法
全市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专项考核评价办法
按照市委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安排部署,根据xx和xx文件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全市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扎实开展,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党(工)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二、考核内容
1,加强政治建设,锤炼党性修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时刻心怀“国之大者”,时刻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全面落实省市部署要求,在向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对标对表中把稳政治方向,切实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上。系统观念看全局。坚持台账化管理、清单化运行,建立“周安排、月调度、季分析”制度,拧紧传达学习、研究部署、推进落实、监督检查、报告情况、“回头看”全流程工作链条,形成工作闭环。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各项工作提供科学思想方法。从严从实守规矩。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汲取秦岭违建事件教训,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围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以及中省市因时因势作出的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基本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一岗双责”,建立一套有力有序有效的运行机制,落实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完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AB岗互补机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落实落细“三重一大”制度,确保及时、全面、准确地做好请示报告备案工作,坚决杜绝先斩后奏、隐情瞒报。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