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xx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全域推进“红色物业”的要求,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引领物业服务管理有效融入基层治理,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xx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x建物字〔2020〕x号),现就全域推进“xx红色物业”建设,促进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严密党的基层组织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党建联建机制为重点,以加强行业管理监督为重要抓手,着力解决物业服务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使物业服务企业(含物业服务项目,以下简称“物业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成为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的重要力量,努力形成党建引领作用明显、行业监管更加完备、运行机制科学有效、物业管理规范有序、人居环境舒适和谐的物业管理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一年扩覆盖、补短板,两年抓规范、促提升,三年塑优势、创品牌”的总体安排,通过三年努力,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党建领导体制和物业管理政策制度健全规范,物业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党建引领、行业主管、基层主抓、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全面形成,物业服务管理专业化、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2020年,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全面排查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短板弱项,健全物业服务行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物业企业和业委会党的组织应建尽建、党的工作全面覆盖,物业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2021年,基本形成以专业化物业企业为主体,国有物业企业、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办公益性物业企业、专业性社会组织等兜底的全覆盖的物业服务体系,完善物业企业和业委会监督管理制度,细化配套政策和标准规范,进一步健全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机制。
2022年,力争实现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x%以上、业委会组建率达到x%以上,物业企业和业委会党组织覆盖率分别达到x%、x%以上,党的工作覆盖质量持续提高,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xx红色物业”成为在全省有重要影响的工作品牌。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物业服务管理机制
1.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各级要把“xx红色物业”建设纳入城市基层党建总体部署,作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由市委组织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发改、公安、民政、司法、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城管、房管、消防、12345市民热线管理中心等部门参与的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定期对县(市、区)“红色物业”建设工作开展综合评价,通报工作进展。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全部成立物业行业党组织,明确承担行业党组织办公室日常的职能科室,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确保市级不少于x人、县(市、区)不少于x人。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房管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市12345市民热线管
理中心,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2020年底
2.强化组织推动。各县(市、区)通过建立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等形式,健全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综合协调推进机制,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合力推进任务落实。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党组(党委)要把“红色物业”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德城区物业主管部门党组书记要把“红色物业”建设作为突破项目。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每年要会同街道党工委对辖区内物业企业及党组织负责人、业委会委员进行全覆盖培训。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完成期限:2021年底
3.落实主体责任。各街道党工委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统筹做好辖区内物业服务管理监督工作,配强工作力量,充分发挥街道物业管理部门职能。推行街道党工委负责人召集街道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注重发挥物业党建联盟等平台作用,统筹解决涉及多个社区和社区自身无法解决的复杂事项。加强社区党组织对物业企业和业委会的领导,健全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机制,推动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全部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探索完善工作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