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公文搜 2021-07-09 11:25:30 组织
2020年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做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
2020年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做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紧紧围绕新时代
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思想建设、组织
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党建工作,打造过硬党组
织,努力提升各级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各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主体责任的
落实,形成责任明确、考核规范、评价科学、奖惩分明的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体系,结
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全县XX系统各级党组织书记。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县局所属各党组织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
和制度建设以及其他党建工作完成情况。
三、考核办法
采取现场考核、述职评议考核和负面清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一)现场考核
机关党委每季度进行一次现场指导调研。机关党委调研组将深入各单位,对照《X县
局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考核评分细则》逐条逐项现场查看党建工作开展及任务完成情况并
进行反馈打分。
(二)述职评议考核
县局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采取会议述职和书面述职两种方式进行,每
年选取部分单位进行会议述职,原则上每年轮述一遍。
(三)负面清单考核
该考核年度内出现以下情况的,将在综合得分中扣除相应分值,扣分项实行累计扣
分,不设上限。
1、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被查处,受到党政纪处分,出现一例扣
5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扣10分;其他人员出现一例按党员人数占比扣分,党员人数5
0人以上的部门单位每百分之一扣1分,党员人数50人以下的部门单位每人次扣1分。
2、单位工作中有重大失误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被中央、省、市有关部门、市局
党委通报批评或在巡视巡察中被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每次分别扣8分、5分、3分。
3、单位在意识形态领域疏于管理,被有关部门通报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节轻
重,每次分别扣8分、5分、3分。
4、凡发现检查考核时有伪造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织生活等相关记录、提报虚假
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每次扣5分。
(四)计分方式
年度考核得分=四次现场考核平均分+述职评议考核得分+负面清单考核得分。会议
述职部门的年度考核得分=两次现场考核得分×80%+述职评议考核得分×20%+负面清单考核
得分;书面述职部门的年度考核得分=现场考核得分+负面清单考核得分。
四、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报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通报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优秀且排名前三位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机关党委根据星级党组
织评定和“机关党建示范点”标准,视情况给予挂牌“党建示范点”,并选择标准化规范化
程度特别突出的支部予以打造示范党支部。考核结果排名在后三位的,责成党组织列出
问题整改清单,限期进行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并予以通报批评。考核
结果排名末位的,经约谈后,党建工作仍未提升的,由党委全委会研究,对党组织书记
予以撤职。
五、工作要求
(一)县局各党组织书记务必高度重视基层党建考核工作,挑选素质高、责任心强
的党务干部对日常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导管理。
(二)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在县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进行,确保考核过
程公开透明,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考核工作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有关材料的整理、汇报及相
关工作。
附件
2020年党组织书记党建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考核类型 |考核内容 |工 作 要 求 |评 价 方 法 |评 分 细 则 |分值|
|1 |政治建设 |履行抓党建|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抓党建“最关键人”、第 |与主要负责人座谈|无计划的扣2分, |10 |
| |(10分) |责任情况 |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织委员认真履行“一岗|,查看相关会议记|有计划但未认真实| |
| | | |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基层党组织|录、图片、信息等|施的扣1分。未专 | |
| | | |书记担负起抓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 |。 |题研究党建工作的| |
| | | |建立党组织抓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