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责任分工方案
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责任分工方案
为巩固深化全县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成果,统筹抓好两项改革后的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与基层治理等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改革聚合效应,现就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制定如下责任分工方案。
一、稳妥有序推进后续各项改革
(一)做好改革前后乡镇、村(社区)资产债务转接和工作移交,妥善处理资产债务、土地权属、受益群体等问题,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审计局、各乡镇
(二)根据撤并后改革发展任务和管理服务范围整合办公资源,采取集中办公、分片区办公等方式,加快推进事合、人合、心合。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三)结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要求,做好群众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换发等工作。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衔接。确保改革后脱贫攻坚相关政策不变,对合并后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新村,在产业、住房、道路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在政策上予以倾斜。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中心、各乡镇
二、推动乡镇扩权赋能
(五)将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依法赋予乡镇,逐步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一支队伍管执法”。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
(六)探索建立乡镇职责准入制度,县直部门不得随意将承担的工作职责转移给乡镇,确需下放或委托的,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并按程序报批。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
(七)依法厘清基层政府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制定县直部门、乡镇在城乡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实行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制度。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各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