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庆节通知汇编(7篇)
关于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的通知
民和纪检监察
2022-09-09
各乡镇党委,县工业园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2022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推进全县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现就加强节日期间纪律作风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县各党组织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以贯之将疫情防控常态化、加强廉政教育及纠治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具体举措,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切实做到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纪律约束,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
二、严守纪律底线,做到令行禁止。
节日期间,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守纪律规矩,带头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出县、不出省”;严禁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公款购买、赠送和违规发放节礼;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提供的旅游、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公款吃喝,或提供、接受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商务接待;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培训调研、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严禁以拉动消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下属单位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纪律要求。
三、从严执纪问责,营造良好氛围。
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把监督挺在前面,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监督的同时,切实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要紧盯管理“死角”和监督“盲区”,继续采取集中检查、暗访检查、交叉检查、上级直查等方式,层层开展监督检查,一锤接着一锤敲,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要将以案促改作为正风肃纪的重要抓手,与查办案件同部署同实施,查找原因症结,堵塞制度漏洞;要强化通报曝光,对不收手、不收敛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县纪委监委将在节日期间开展明察暗访。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将节日期间纠治“四风”情况及时上报县纪委监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
中共民和县纪律委员会
民和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9月5日
关于进一步严明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2022-09-09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州驻贵各单位:
“中秋、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四风”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州、县委作风建设相关要求,在此提醒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所有公职人员,节日期间要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强化自身约束,严守廉洁纪律,进一步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堤坝,锲而不舍转作风、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从严从紧,落实主体责任。党的即将召开,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防汛救灾、值班值守等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以及各级纪委监委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持之以恒转作风、纠“四风”、树新风、强化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懈怠情绪,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同时深刻认识当前疫情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坚持把廉洁过节同疫情防控相结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好令行禁止。节点就是考点,中秋、国庆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时间节点,也是对广大党员干部党性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的重要考验。全县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或参与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聚会、聚餐等群体性聚集活动;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未经报备擅自外出,发现重大问题、紧急情况不及时报告;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券”“蟹卡”等礼品;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租用、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表面文章、搞花架子。
三、持续正风肃纪,确保风清气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紧扣节点纠治“四风”工作的阶段性特征,落实针对性的纠治措施,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反复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严格执行非必要不外出政策,倡导广大干部群众就地过节,切实消除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持续巩固全县疫情防控成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担当抓好防汛各项任务落实,引导激励各级党员干部坚定信念、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等制度,自觉做到“放假不放松”,确保节日期间“节俭关”“廉洁关”“安全关”。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聚焦“四风”隐形变异的具体表现,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各乡镇纪委在本乡镇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四风”监督检查工作,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加强对各驻在部门节日期间纪律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
关于进一步严明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2022-09-08
街道各部门、各村(社区)、各直属单位:
2022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效,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守纪律红线、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廉洁从政、廉洁过节,事关大节、事关党性、事关党的形象,这是党对全体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全街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守住“底线”、不触“红线”,做到十个严禁。一是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茶叶、蟹卡等节礼;二是严禁公款旅游或提供、接受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吃公函”等;三是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四是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或通过网购、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五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六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参与“一桌餐”隐蔽聚会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安排等活动;七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使用加油卡,及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八是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非组织活动;九是严禁吃拿卡要、违规插手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破坏营商环境行为;十是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或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搞形式主义,增加群众和基层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