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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汇编

统战部工作情况报告汇编(9篇)

公文搜 2022-11-07 14:43:56 综合汇编
XX区委统战部(民宗局、侨务办公室) 20XX年普法责任落实工作情况汇报 20XX年,为进一步健全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柳州市城中区委办公室、柳州市城中区政府办公室《城中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城中办发〔20XX〕14号),城中区《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要求,城中区委统战部(民宗局、侨务办公室)结合工作


 

XX区委统战部(民宗局、侨务办公室) 20XX年普法责任落实工作情况汇报

 

20XX年,为进一步健全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柳州市城中区委办公室、柳州市城中区政府办公室《城中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城中办发〔20XX〕14号),城中区《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要求,城中区委统战部(民宗局、侨务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20XX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理念,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现将我部落实20XX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阵地,开展宣教活动

积极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阵地,建成中南街道民族融建广场、公园街道民族团结连心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街区、河东街道清华坊社区民族同心小广场等民族团结进步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在群众中不断加强《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管理办法》《宗教事务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事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向基层发出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声音,进一步为团结稳定鼓劲。

二、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做好宣教工作

城中区委统战部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开展普法、民族团结进步宣教工作。一是制作《城中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片》,并在城中区政府办公楼电梯间播放,在机关单位中形成民族政策宣传常态化;面向社会印发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折页、海报逾万份,提高宪法、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知晓度。二是城中区委统战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上级民宗部门官网、城中区微信公众号宣传宪法和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动态等,发布各类宣传稿近100篇。三是举办《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宣讲会。宣讲会邀请时任柳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向军为城中区干部职工授课,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内容及新时期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统一战线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行宣讲。通过宣讲活动,进一步充分发挥好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和少数民族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上新台阶。四是充分利用重要节庆契机发声,增强民族团结宣传效果。  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壮族三月三”活动,通过传统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开展宣传,扩大民族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利用“壮族三月三”和民族团结宣传月等节庆大力开展宣传,据不完全统计,城中区“三月三”民族节庆和民族团结宣传月期间,举办的山歌会、民族文化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20余场,播放、悬挂、张贴壮汉两种文字宣传标语(包含电子屏幕)共80余条(幅),使用壮、汉两种文字制作活动会标、徽标、背景墙共7条(幅),发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资料逾千份。五是宗教政策宣传月期间,城中区民宗局根据柳州市民宗委《关于开展20XX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柳民宗发〔20XX〕30号)的文件精神,以进一步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为目的,根据自治区和柳州市民宗委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落实组织、人员和经费保障,有序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组织街道、社区、宗教场所为载体,制作编印10块展板和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200多册。并以此为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活动,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和提供咨询服务,大力宣传民族政策、宗教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由点到面,扩大宣传范围,加强宣传氛围。组织机关、街道、社区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事务办法》、《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和法规以及《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我区宗教工作水平,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层面提高用法守法的意识。根据“学习月”活动的自身特点和规律,引导辖区宗教场所认真学习宗教政策法规,并与推进和谐寺观教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推动清真寺、西来寺申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宗教场所。

积极参与各类法制宣传活动

宣传法治思想,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民族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5月13日上午,城中区委统战部参加了城中区防灾减灾宣传日活动。现场向群众发放《民族成份变更流程手册》《宗教事务条例》,为群众解答办理民族成分变更相关问题。12月3日上午,城中区委统战部参加20XX年以“以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活动现场宣传发放《统一工作战线条例》《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应知应会》《宗教事务条例》《民族成份变更流程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200份,引导群众树立法治理念,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四、依法开展民族成份变更工作

根据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城中区民宗局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依法依规为少数民族群众办理公民民族成份变更工作。截至20XX年11月30日,共办理公民民族成份变更29起,咨询解释58起。

今后,我部将持续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强化学习培训效果,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建设法治政府贡献力量。

 


 

XX区委统战部(民宗局、侨务局)20XX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有关工作部署及《关于报送20XX年度行政执法情况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海珠区委统战部(民宗局、侨务局)加强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执法,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部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执行工作,定期召开民族宗教会议,专题研究执法工作,组织培训,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努力建立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工作流程。同时,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执行,按照计划抓好职责范围内工作,各司其职、协调配合。

(二)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进行执法,所办理的案件均属于宗教领域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无越权管理、越权处罚、滥用职权的行为,所有的案件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都做到持证上岗;严格依据“三项制度”执法,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加大宣传教育。一是大力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四进”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进宗教活动场所、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活动场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宗教活动场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二是组织发动场所教职人员学习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疫情防控政策法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广州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三是发动宗教活动场所运用多媒体开展普法学习。宗教活动场所利用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等学习,丰富学习内容,创新普法学习模式,达到与时俱进效果。四是进一步加大社会面宣传力度,印制宣传资料分发各社区、各基地,民宗宣传海报超过4000张,《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超过2000本,利用各宗教活动场所、机关部门公共场所电子屏开展普法宣传,在中国改革报、中国网、广州日报、新快报、广州统战、海珠统战、广州海珠发布等新媒体平台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民族宗教政策等宣传浓烈氛围。五是宣传《广州市群众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奖励办法》。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防范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积极性,确保社会稳定,大力宣传《广州市群众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奖励办法》,让《广州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法律政策深入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