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管理办法汇编(6篇)
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管理办法汇编(6篇)
党组关于加强派驻纪检组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20xx年全国xx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切实推动我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现结合关区实际,就加强我关党委派驻纪检组(以下简称派驻纪检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一)派驻纪检组在xxxx党组(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派驻单位或管理片区单位(以下简称派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将全面从严治党与xx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同检查,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带队伍抓管理防风险的重要职责。
(二)派驻纪检组在xxxx党组(党委)纪检组(以下简称党组(党委)纪检组)指导下开展日常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利用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独特优势,强化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构建防范廉政风险的战略纵深,推动解决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认真履行派驻机构职责
派驻纪检组的主要职责是:在xxxx党组(党委)领导下,监督促进派驻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派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当好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派驻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派驻单位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在党组(党委)纪检组领导下查办腐败案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党组(党委)纪检组报告,同时报告同级党组(党委)。完成xxxx党组(党委)、党组(党委)纪检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切实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各派驻纪检组采取以下方式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一)参加或列席派驻单位党组(党委)会、民主生活会、关务会、办公会等会议,了解掌握议事过程和决策情况。
(二)与派驻单位党组(党委)班子成员或其他工作人员谈话、约谈了解情况,或根据需要召开座谈会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
(三)根据监督检查工作需要,查阅与党建、业务、人事、财务、后勤等内容有关的各类会议记录,查阅文件、账册、业务单证等有关资料。
(四)通过运用各类信息管理系统、查看视频监控等方式,对派驻单位一线执法情况实施动态监督。
(五)到派驻单位业务现场跟班作业、调研检查和了解关员执法情况。
(六)通过参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执法检查工作,运用执法检查结果,及时发现廉政风险。
(七)加强与地方党政有关单位部门的沟通联系,深入进出口企业调研走访,征求对派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对派驻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题调研。
(九)对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派驻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岗位交流、出国(境)、评优评先等开展廉政审核。
(十)在派驻单位推进打私反腐“一案双查”工作。
(十一)向派驻单位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四、严格执行有关工作制度
(一)加强请示报告。
1.组长年报。每年年底前派驻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向xxxx党组(党委)、党组(党委)纪检组提交述责述廉书面报告,主要报告本年度本人履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年度工作思路。任期不满一年的,报告到任后情况。
2.工作专报。派驻纪检组应定期总结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派驻单位工作亮点、存在不足及建议,形成派驻纪检组工作专报。于每季度xx日前,向xxxx党组(党委)书记、党组(党委)纪检组组长及联系派驻单位的党组(党委)成员报告,并抄送监察室。xxxx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到基层单位调研检查时提出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工作要求以及党组(党委)纪检组部署的专项工作情况,也应采取专报形式及时向上报告。
3.即时随报。发现以下重要问题情况,应当一事一报、随时报告,原则上应将书面报告径送xxxx党组(党委)、党组(党委)纪检组,紧急情况下可先口头报告,并在2个工作日内补充书面报告。
(1)派驻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存在落实“两个维护”不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打折扣等相关问题或苗头的;
(2)派驻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有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
(3)派驻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插手干预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执纪执法、司法活动等重大事项的;
(4)派驻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阻挠、抵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经提醒仍未纠正的;
(5)派驻单位xx工作人员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采取强制措施的;
(6)其他需要随时报告的重要问题情况。
4.特事特报。派驻纪检组发现涉及本派驻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派驻纪检组干部的重大网络舆情或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当在掌握有关情况后1小时内电话报告xxxx党组(党委)、党组(党委)纪检组,并在之后书面报告,抄送监察室。
(二)加强问题线索集中管理。
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关区各单位部门和个人收到的问题线索或举报材料,均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移交监察室问题线索管理人员,不得私自留存,不得擅自处置,并予以严格保密。
(三)加强工作建议。
派驻纪检组在监督检查中,针对派驻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向派驻单位领导班子提出书面建议,派驻单位领导班子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纳。对拒不采纳的,可直接向xxxx党组(党委)、党组(党委)纪检组报告。
(四)加强自我监督管理。
派驻纪检组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派驻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对派驻纪检组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有关问题,疏于职守,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应当监督而没有监督、应当报告而没有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上述意见,结合实际细化相关措施,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县纪委对综合派驻纪检组筹备组(以下简称派驻纪检组筹备组)的领导,规范派驻纪检组筹备组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派驻纪检组筹备组由县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对县纪委负责。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协助分管纪委派驻纪检组筹备组的工作;县纪委机关各室根据工作需要具体联系派驻纪检组筹备组日常工作、业务指导及沟通和协调。
第三条派驻纪检组筹备组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工作流程和办理程序开展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执纪审理、执纪监督等工作。派驻纪检组筹备组干部招录、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纪委统一负责。
第二章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