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制考核报告汇编(共5篇)
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标报告
2021-01-27
市第一考核组:
现将镇安县2020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经济社会发展指标
镇安县承担市考指标共46项,其中超额完成20项、基本完成17项、欠账9项,各项目标任务总体完成较好,具体情况是:
1.生产总值增长,目标任务5.5%,由吴春亮同志分管、发改局负责实施,生产总值预计完成90.2亿元、增长-15.1%左右;
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目标任务3%以上,由吴春亮同志分管、发改局负责实施,预计完成72.8亿元,增速-12.2%左右;
3.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政务诚信评价,目标任务分别达到80分、90分以上,由吴春亮同志分管、发改局负责实施,预计能够完成任务;
4.完成省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年度任务、新争取投资规模1亿元及以上重点项目数量不少于6个,由吴春亮同志分管、发改局负责实施,完成省市级重点项目项目16个、投资40.5亿元、占年计划101%;新争取投资规模1亿元及以上重点项目:金台综合楼项目、芙蓉嘉园项目、方底阀口袋生产线建设项目、烤烟田园综合体、“镇安小屋”特色农产品产业化联合体、中药材种植(养殖)产业链重点项目等,完成任务;
5.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目标任务达到36%,由吴春亮同志分管、发改局负责实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0%,完成任务;
6.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4.8万吨标准煤以内,由吴春亮同志分管、发改局负责实施,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32.5万吨标准煤,完成任务;
7.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任务2.177%,由吴春亮同志分管、发改局负责实施,单位GDP能耗下降达到3.1%,完成任务;
8.净增“五上”企业,目标任务7家,由吴春亮同志分管,发改局、经贸局、住建局、电子商务和对外经济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净增“五上”企业14家,占年度任务200%;
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目标任务8%以上,由吴春亮、朱雪彬同志负责,发改局、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完成10845元、增长7.5%;
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目标任务7.2%,由吴春亮同志负责,发改局、人社局、财政局负责实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完成29417元、增长4.5%;
11.完成市人大议案、市政协提案办理年度任务,由吴春亮同志分管、县政府办负责实施,办理市人大议案2件、市政协提案24件,办结率100%,完成任务;
12.城镇登记失业率,目标任务控制在4.3%以内,由吴春亮同志分管、人社局负责实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1%,超额完成任务;
13.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比例,目标任务达到75%,由朱鸿雁同志分管、交通局负责实施,农村公路优、良、中分别达到80.61%、78.39%、76.04%,超额完成任务。
14.完成安全生产控制任务,由吴春亮同志分管、应急局负责,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分别下降50%,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相对稳定;
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目标任务7.1%,由王庆水同志分管、电子商务和对外经济服务中心负责,预计完成18.29亿元,增长-14.4%;
16.进出口贸易总额,目标任务达到4000万元,由王庆水同志分管、电子商务和对外经济服务中心负责,进出口总额5157.819万元,占年度任务的128.9%;
17.实际利用外资,目标任务800万美元,由王庆水同志分管、电子商务和对外经济服务中心、招商服务中心负责,完成450万美元;
18.实际引进内资,目标任务82亿元;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目标任务增长8%,达到18.97亿元以上,由王庆水同志分管,财政局、招商服务中心负责,实际引进内资86.09亿元,占任务的104.99%;争取上级专项资金达到19.01亿元,增长8.23%,超额完成任务;
19.规上工业增加值,目标任务增长7.5%,由王庆水同志分管,经贸局负责实施,预计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9.5%;
20.非公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目标任务57.5%,由王庆水同志分管,经贸局负责实施,预计非公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3.5%;
21.循环经济聚集区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目标任务21%,由王庆水同志分管,经贸局负责实施,预计可完成任务;
22.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目标任务4%,由王庆水同志分管,经贸局负责实施,预计增长-15%;
23.PM2.5浓度年均值,目标任务不高于31微克/立方米,由朱鸿雁同志分管,环境局负责实施,城区环境空气中PM2.5监测年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完成市考任务;
24.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目标任务不少于337天,由朱鸿雁同志分管,环境局负责实施,根据城区空气自动站监测结果,全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56天;
25.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目标任务分别下降7%、7%、8%、9%,由朱鸿雁同志分管,环境局负责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分别下降7.89%、7.51%、15.79%、10.81%,超额完成任务;
26.辖区内主要河流国考断面达到水质目标,由朱鸿雁同志分管,环境局负责实施,镇安县境内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Ⅱ类标准限值,预计完成市考目标任务;
27.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目标任务降低1.8%以上,由朱鸿雁同志分管,环境局负责实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前还未完成核算,预计完成市考目标任务;
28.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年度任务,目标任务完成率100%,由王庆水同志分管,文旅局负责实施,全面完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年度任务;
29.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成效,由王庆水同志分管,文旅局负责实施,能够完成任务;
30.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强度,目标任务0.05%以上,由任淑霞同志分管,科教体局负责,47家规上企业研发费用共计2032.7万元,营业额总收入共计1531761.9万元,2020年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强度达到0.13%,超额完成任务;
31.净增科技型中小企业,目标任务10家,由任淑霞同志分管,科教体局负责实施,2020年新增17家科技型企业入库,超额完成任务;
32.每万人常住人口全科医生,目标任务2.78名,由任淑霞同志分管,卫健局负责实施,截止2020年12月,全县卫健系统有全科医生84人,每万人常住人口全科医生达到2.8名;
33.县域内就诊率,目标任务91%以上,由任淑霞同志分管,卫健局负责实施,全县医疗机构收住院患者45317人次,转外就医3949人次,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1.3%;
34.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成效,由任淑霞同志分管,市监局负责实施,全年共开展食品领域专项整治30余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31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30家,学校食堂120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48份,对全县100余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了隐患风险安全自查,全面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