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新用户注册 退出

公文搜网 - 蓝秘书公文之家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民生部门 > 住建

住建

加强物业管理工作行动方案

公文搜 2021-07-12 13:34:41 住建
加强物业管理工作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物业管理条例》,规范物业服务行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化解物业管理中的矛盾纠纷,补齐物业管理短板
加强物业管理工作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物业管理条例》,规范物业服务行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化解物业管理中的矛盾纠纷,补齐物业管理短板,创建诚信经营和相互尊重的道德氛围 ,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为依据,以创建卫生整洁、环境 舒适、和谐优美的居住和工作环境为目标,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为核心,以发现问题、 解决矛盾、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为抓手,坚持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切实解 决物业服务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促进全区物业服务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各级物业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作用,进一步提高物业管 理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增强物业企业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 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治理、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 依法查处物业服务过程中各相关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制定将物业服务行业纳入现代服务 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及激励措施。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区物业管理领导小组,由X任组长,X任副组长,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街 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及区司法局、各公安分局、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规划分局、环保分局 、区应急管理局、区人防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相关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步骤 本次行动从20X年X月X日起,到20X年X月X日结束。具体分四个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XX年X月X日——X月X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5日内,要 制定本辖区整治工作方案。区物业办要加强与市长热线、信访部门对接沟通,结合日常 工作,全面排查涉及物业管理工作的信访投诉,对梳理出的矛盾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 重点难点信访问题,逐一建立台账,于20X年X月X日前形成本辖区整治问题台账并报至区 物业办,经梳理分解形成区级台账并上报区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 。各街道办事处对汇总后的台账问题逐条进行责任主体分类,根据职责分工及时转发相 关单位处理解决。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X月X日——20X年X月X日) 1.开展集中整治。相关责任单位要对已建立台账的重点难点信访问题,一事一议, 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妥善解决,对照问题台账逐一销号;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制定 工作计划,并及时向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2.集中整治内容 (1)物业服务企业方面的问题:未按规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办 理合同备案手续的;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或行业标准提供物业服务,业主多 次投诉的;处理业主有效投诉不及时、不积极、不配合的;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 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属于业主共有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 地停放车辆或者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设置媒体和张贴广告等进行经营,所 得收益未单独列账、未进行公示、未惠及业主的;以业主拖欠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为 由,擅自对业主停水、停电、停暖,或不予充值变相停水、停电、停暖的;物业服务企 业与业主委员会关系恶化,工作互不配合,业主反映强烈的;不服从物业项目所在街道 办事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因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或者因业主大会依法 终止物业服务合同,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按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相关资料的;未按规 定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的;未按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示 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的;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的;擅自停用消防设施,或未按规定开展消防设施、 设备的维保和年度检测的;对违反治安、环保、消防,私搭乱建,侵占公共区域、绿地 ,违规养犬、违规装饰装修等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无效,未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 ;住宅小区违章建筑经规划部门认定后未及时拆除的;未对小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小 区环境脏、乱、差的。 (2)业主委员会方面的问题: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