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建局关于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情况的通报
公文搜 2021-07-12 13:30:08 住建
宁波市住建局关于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情况的通报为深入贯彻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做好防疫工作的相关部署,近日市住建局对部分地
宁波市住建局关于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情况的通报为深入贯彻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做好防疫工作的相关部署,近日市住建局对部分地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了督导,督促属地住建部门和参建企业严格执行防疫规定,加快防疫措施落实落地,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现将督导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 从督导情况来看,各地住建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部署,致力践行“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理念,积极落实建筑工地“五个一律”等相关防疫规定、加强工地复工管理、加强从业人员排查、加强对经属地同意持续施工工地的监督检查,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工作来抓。多数建筑业企业进一步加强返工人员管理,积极落实防疫物资筹备工作,切实履行防疫主体责任。我市建筑业防疫情况总体可控。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思想还不够重视,认识还不够深刻。部分企业群防群控、联防联治的大局意识还不够坚定,未充分认识到疫情扩散对全市建筑行业发展带来的严重影响;部分企业复工前的准备工作不充分,紧迫感和风险意识不强;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未亲自部署工作,亲自抓落实,未形成疫情防治工作总体思路和系统规划,具体工作措施不够明确,前瞻性分析研判不够深入,基础数据未全面掌握。 (二)部分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还不够健全。部分企业未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模式,未按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部分企业虽已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专班,但人员未到位,工作未布置,疫情防控工作体系未实质性运转;部分企业存在“以包代管”现象,未切实履行企业管理主体责任,复工前人员排查和动态管理等重要工作只落实到项目负责人、劳务分包等单位;部分企业专职卫生员、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制度流于形式,专职人员未专人专岗,对业务工作不掌握、不了解。 (三)部分企业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还不够到位。部分企业对建筑工地防疫“五个一律”规定执行不够严格,相关措施未落地落细落实。部分企业卫生防疫物资筹措力度不够大,物资缺口情况排查统计不够精确,对复工前计划返甬的疫区籍或途径疫区的建筑业从业人员未开展细致排摸;部分企业未督促指导项目部查找补足防控工作短板,及时制定疫情防控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部分工地未做到全封闭管理,人员进出排查、检测、登记等工作不到位,未形成台账记录。 (四)个别地区住建部门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还不够完善。对属地企业和建筑工地卫生防疫物资存量、增量和缺口数量等动态数据梳理不够及时;对工地人员变化情况、节后开工复工工地重要动态数据摸排机制不够完善,统计数据质量尚需提高;对上级部门布置的相关统计工作需进一步提高落实响应力度。三、下步工作要求 当前已进入阻断疫情扩散的关键时期,各级住建部门、建筑业行业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防输入、防扩散”为原则,对下阶段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布置、再明确、再落实,坚决打赢建筑工地“防疫情、保平安”攻坚战。 (一)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对辖区建筑工地开展检查,特别加强企业对中央、省、市相关文件执行及《宁波市建筑工地防疫管理暂行规定》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参建各方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落实每日动态报送工作。要树立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全市一盘棋,全域一张网”意识,运用“大数据+网格化”精准排摸强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疫情期间建筑工地每日动态报送工作的通知》,确保报送工作及时,数据准确。 (三)做好工地复工安全管理。各建筑企业在做好建筑工地防疫工作的同时,应进一步加强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工地全封闭工作,严格施工重大危险源管控。各地住建部门在工地复工期间应当加强工地安全生产检查,对防疫物资和措施不到位、人员排查防疫保障不到位、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