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住建厅安全生产委员会2020年第2次全体会上的讲话
公文搜 2021-07-12 13:30:05 住建
在区住建厅安全生产委员会2020年第2次全体会上的讲话斯朗尼玛2020年04月30日同志们:刚才,我们传达学习了对安全生产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以及
在区住建厅安全生产委员会2020年第2次全体会上的讲话斯朗尼玛2020年04月30日同志们:刚才,我们传达学习了对安全生产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以及4月10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主要精神、4月20日区党委常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讨论了《西藏自治区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西藏自治区住建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和《西藏自治区市政公用设施事故应急预案》。下面,我就近期全区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讲几点意见。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安全形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总书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生命重于泰山”“安全大于天”的深厚为民情怀,为我们在践行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上树立了光辉榜样,为我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根本指南。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吴英杰书记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把安全发展理念体现到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变成实实在在的成效。近段时间,福建泉州“3.7”坍塌事故、浙江宁波“3.13”塔吊倾覆事故、林芝巴宜“4.14”森林火灾,都给我们带来十分惨痛的教训。从我区住建行业领域看,对照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落实上仍有一定差距,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风险不容忽视。下一步,我们要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全区各级住建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做好开复工高峰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全区住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二、突出工作重点,抓好贯彻落实一是抓紧做好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和危化品综合治理两个三年行动方案的编制。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安全整治重点任务,是今后一段时期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主要工作,我们要高度重视,一定要编制和落实好。厅安委办牵头,厅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住建部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按照本次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我区实际,对全区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待自治区出台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后,再进行补充完善,尽快印发实施。同时,城建处负责,做好住建领域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编制,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彻底排查治理城镇燃气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两个行动方案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的总体要求,要充分体现西藏特点,加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按要求做好涉及我厅的两个应急预案修编。质安处、城建处分工负责,结合本次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按照自治区应急总指挥部提出的“上下对应,相互贯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事故和市政公用设施事故两个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完整性,并及时上报自治区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三是保障市政设施安全运营。城建处牵头,城管处配合,督促指导各地(市)住建部门加强对城市供水、供气(供暖)、道路桥梁、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运行状况的安全排查,及时跟踪督办,抓好问题隐患整改落实;要加强城市管理巡查执法,对人员密集、问题多发的重点场所、区域提高巡查频率,及早发现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要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各地开展地下基础设施的摸底调查,理清基础情况,落实部门、地方、企业管理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四是加强城镇小区安全管理。房产处牵头,公房局配合,督促指导房屋产权人和物业管理单位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配合做好消防车通道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