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篇)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自查报告
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自查报告
(15篇)
篇1:
根据长兴县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等四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县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学校对20xx年以来收费情况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收费公示。学校按规定每学期开学初在校务公开栏张贴收费公示牌实行收费公示,如收费政策调整及时更新相关公示内容。在收费公示牌上,公布教育局监察室电话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群众投诉渠道,积极受理并认真处理群众举报。同时,学校设立校长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对我校收费工作以及其他办学行为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学校切实落实免除学杂费政策,严格按照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增加收费项目,不扩大收费范围,不提高收费标准,免收课本费、作业本费。
三、无违反国家规定,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等择校费用的行为。
四、学校无利用教育、教学场地等资源举办面向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行为;学校、教师无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行为。
五、学校无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
六、学校无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的行为。
篇2:中学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是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我校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遵守有关教育收费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法制观念,努力把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和收费行为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学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合理编制开支预算,继续实行学校收费收入和使用情况定期公示制度,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有效控制乱收费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教育收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学校重视,组织落实。
1、强化收费管理,为确保学校收费行为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我们严格执行“校长负责制”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校长与学校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班主任、科任教师及后勤人员分层建立明晰的收费管理网络,实行专项责任追究制。这些举措,为成功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学习发改委、物价、财政、教育局下发的各种有关收费方面的文件精神,学校把收费问题列入行风建设的重要工作,作为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重要标准。
二、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规范收费。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除学杂费、课本费政策落到实处。
2、学校无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的行为;学校、教师无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行为。
3、学校及教师无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搭售教辅材料、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等违规行为。辅助教材是家长、学生自愿购买。
4、学生平安保险是由县人寿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亲自到学校宣传,直接与家长办理学生平安保险的相关手续,是学生及家长自愿投保。
5、对外地借读的学生,学校与本地学生一样对待,没有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6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张榜公布按政策办理。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减少学生流失。
7、学校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三、校务公开
学校及时公开教育行政在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学校信息、经费使用等情况,扎实推进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建设。综合运用党内民主监督、群众信访监督、财务监督等多种手段,加大学生的招生入学、教育收费、教育行政审批、评先评优等事项的公开力度,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加强与学生、家长的交流沟通,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使教育收费在阳光下操作。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义务教育经费资金的会计核算,实行票据统一管理,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义务教育经费资金全部用于教育事业。
四、再接再厉,继续努力。
严格规范教育收费关系到一所学校的诚信,也是打造公信教育的基础,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规范做好教育收费工作,让家长满意,让社会放心。
篇3:中学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我校是一所农村初级中学,目前拥有初中三个年级8个班,师生400余人。学校在县教育局和中心校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创人民满意教育,办人民满意学校。特别是在收费方面,我校严格执行文件规定,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根据《x县教育局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组织专班,对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工作的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地自查,现将自查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学校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重视情况。
学校收费涉及到千家万户,事关社会稳定大局,我们学校高度重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学校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每期开学之前召开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题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在开学阶段,将鄂价费相关文件精神,0收费政策及其它与学校相关的惠民政策在师生中广泛宣传,使每个教师都明确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内容,让每个学生及家长明确收费项目的标准,制定了治理乱收费的制度和措施。学校把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作为行风建设、创人民满意学校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为此,学校与全体教职工签订了《杨白中学教师教育收费承诺书》。
二、执行学杂费、书本费政策情况
我校将教育收费作为一项重要的校务公开内容长期公开于校务公开栏内,并公开了举报电话,使学校收费进一步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现执行的是鄂价费相关文件规定的0收费政策,即免交学杂费,书本费。
三、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情况
在各种服务性收费中,学校坚持收费前宣传、公示,收费中严把标准、程序,未发生强制性收费和学校教师从中谋取利益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标准,20xx年春,我校代收抄本费生平10元。
我校禁止教师诱导或暗示学生订阅教学辅助材料、课外读物等资料,对教学辅助材料严格控制。根据县教育局的相关文件规定,各年级各学科每学期只能预订一份省教研室编写的与教材配套的《课堂作业》作为教辅资料;《课堂作业》的发行,实行市场化运作,教师在学生中宣传,学生提前一学期预约,当学期在安大校园超市刷卡购买。
学生校平险在大力宣传的基础上,采取学生家长自愿投保,学校不强制学生参加保险。保险费由保险部门派人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