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城市品质的建议——政协大会发言材料
关于提升城市品质的建议——政协大会发言材料
城市品质主要是指一个城市的品位和质量,它是一个多元的综合概念,涵盖了城市的物质环境质量和精神文化内涵。高品质的城市乃是将城市美好的外在形象与优秀的文化内涵完美结合,达到形神兼备、浑然一体。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建设工作,*先后获得了“国家森林城市”、“国家智慧城市”、“省级卫生城市”等称号。但与群众对生活品质的要求和城市建设管理的期望比,我们还有不少差距,存在不少问题。
主要表现在:
1.规划执行走样。市政建设规划执行过程中,没有严格按规划要求予以落实。一些项目的审批是“规划跟着项目走”;一些违章建筑严重影响了城市面貌;一些建筑商少批多建,私自加层,侵占公共设施用地和绿化用地,直接危害了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建筑缺少个性。色彩、功能、文化内涵单调,千幢一面,“火柴盒”式建筑较多,尤其是生态水城的特色不突出,建筑物的立体空间组合缺乏艺术感;缺乏标志性建筑与和谐的建筑色调定位,没有视觉冲击力和心灵震撼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的品位。
3.基础配套不全。一是路网体系不健全。特别是在一些交通要道和十字路口没有立交桥,交通安全隐患令人担忧。二是商业网点分散,专业市场建设滞后。三是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没有统一的规划,导致一些主要路面“今天你开膛,明天我破肚”,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四是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城市公益性文化事业落后。
4.环境问题突出。排污管道与市城区管道不衔接,污雨水混排,对小叶湖、上琼湖、下琼湖等造成严重污染。部分城中村、夜市、市场无人清扫保洁,脏乱差问题严重。公厕、垃圾中转站布局不合理,造成了市民、游客入厕难,垃圾收集清运难。
5.文化保护欠缺。一些具有地域特色的传统建筑、民居、街巷及其他历史文化资源遭到毁坏;一些珍贵的乡土传统文化遗产面临着瓦解、消亡的危险;一些自然遗产因人们与大自然争夺生存的土地,而变得面目全非,几乎消亡殆尽。
6.文明程度不高。城市建设日趋完善,却没有与之相匹配的市民素质,不文明行为、违背社会公德、破坏公共设施等现象屡见不鲜。极少数人为了个人私利,乱贴乱画小广告,恶意破坏市政公用设施。
为此我们建议:
1.强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带动战略。建议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城市发展和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审核城市建设重大方案,协调解决城市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强力推动我市城市建设。
2.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科学编制城市规划,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科学确定容积率指标,集约利用城市土地,同时严格执行规划。按照“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一张蓝图绘到底”的要求,加强规划审批管理,坚决制止违规、乱建、乱改造现象。
3.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城市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