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涛:基层政协工作应当处理好三个关系
公文搜 2021-07-09 11:00:36 政协
基层政协工作应当处理好三个关系李 涛2019年10月31日 来源:人民政协报 在实际工作中,基层政协需要处理好各种关系,比如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兼职”和本职的关系,等等,结合工
基层政协工作应当处理好三个关系李 涛2019年10月31日 来源:人民政协报 在实际工作中,基层政协需要处理好各种关系,比如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兼职”和本职的关系,等等,结合工作实际,笔者就其中三个关系谈一些思考。服务与管理的关系。一方面,委员是政协的主体,保障委员的民主权利,为委员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优质服务是政协机关的重要职责。另一方面,人民政协是政治组织,政治组织应有坚定的政治原则、严格的政治规矩。依照政协章程的规定,全面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和委员履职管理是各级政协组织的重要职责。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政协党组要加强对政协组织中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以共产党员的模范行为带动广大委员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要按照汪洋主席的要求,坚持从严教育、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在加强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两支队伍”建设上更进一步。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强队伍管理,注重政治思想引导,寓履职管理于履职服务之中,在履职服务之中加强履职管理,努力营造人民政协民主团结、充满活力的新时代气象。政协委员“本职”与“兼职”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各自“本职”与在政协“兼职”的关系是检验政协委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之一。政协委员是各界别中有重要影响和参政议政能力的代表,做好本职工作是“本分”,履行委员职能更是“本分”,同时也担当了一份政治责任。成为政协委员,也就意味着多了一个施展人生抱负的平台、多了一个实现社会价值的支点、多了一个看世界的窗口。同时,还可在与各界精英交往中取长补短增长见识,在不同思想观点相互交流中凝聚共识提升素质,在政协大家庭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中磨炼意志增长才干。可以从全局俯视自身工作,也可以立足本职体察民情积极建言资政,俯仰之间双向观照,开阔了胸怀、提升了境界,可以促进“本职”与“兼职”工作的共同提高。每一位政协委员都应该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用心、用情履行好委员职责。身在群众之中与密切联系群众的关系。政协委员身在群众之中,联系群众具有天然优势。但这种天然优势并不等于现实优势。一些委员在实际履职过程中,脱离群众、形式主义等问题客观存在。具体表现为,在工作方式上满足于例行公事,以单纯参加政协会议代替个人履职,而主动联系群众特别是密切联系本界别群众、倾听民声、发现问题、建言献策不足。在工作内容上,单纯就事论事,而忽视了开展工作过程中的政策宣传、解疑释惑、凝聚共识的工作职责。特别在开展界别活动时,沿袭老形式、老套路,而对做好新时代政协工作的认识不高、责任心不强、创新意识不足。指出,人民政协要提高联系群众能力,创新工作方法,畅通和拓宽各界别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的指示精神,关键要做到以下几点: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群众,履职依靠群众。建立委员履职管理制度,要从实际出发丰富联系群众特别是联系本界别群众的“规定动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政协工作,有关会议和活动可邀请相关群众代表参加,有些工作可采用网络征集和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围绕经济、社会等方面重要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积极为党政部门与人民群众搭建协商平台,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