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X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X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X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科学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精准开展绩效评级,细化应急减排清单,夯实应急减排措施,严禁“一刀切”。不断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的精细化水平,落实区域应急联动,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X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X〔2020〕X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X〔2024〕X号)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县境内发生重污染天气时,需要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及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应急响应工作。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有关规定积极应对。因臭氧(O3)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同时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源的日常监管。因沙尘、山火、局地扬沙、国境外传输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可视情采取加强扬尘源管控等措施。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科学制定减排措施,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
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加强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预报预测,完善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响应体系,按照省市会商结果,提前发布预警,减缓污染程度。
差异管控,安全第一。坚持“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实行差异化管控,严禁“一刀切”。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应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属地管理,强化落实。X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县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负责本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应急响应工作高效执行。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X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X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全县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应急响应、检查评估等工作。
(二)X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
X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与X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设在县大气办。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县委宣传部、县政府督查室、县发展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X供电公司、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等。各成员单位及职责见附件1。
三、监测与会商
(一)监测
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气象局分别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气象状况观测,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等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为省级和市级的预报、会商、预警提供依据。
(二)预报
X市生态环境局与X市气象局联合根据气象条件变化,结合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及本地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情况,对未来3天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预报,对未来7天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进行预测。县生态环境分局及时将预报、预测结果进行公布。